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8年3月20日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過去五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建議,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加強人民檢察院過硬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職能作用,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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