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 | 2018年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 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制定機關: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19年3月15日於北京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 |
2020年 |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栗戰書委員長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今後一年的主要任務和工作安排,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職盡責,用法治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重點領域立法,提高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為改革發展穩定築牢法治根基,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確保憲法法律有效實施,推動「一府一委兩院」加強改進工作,密切同人民群眾聯繫,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奮力開創新時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以優異成績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本模板所指的決定包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的修改或廢止法律的決定。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