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1年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
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制定機關: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22年3月11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
2023年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2年/第二號
(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會議高度評價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2021年國家發展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國務院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22年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目標任務、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號召,全國各族人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刻認識「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推動高質量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發展和安全,繼續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持續改善民生,踔厲奮發、勇毅篤行、埋頭苦幹,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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