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201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2016年3月16日 (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2016年中央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 |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查了國務院提出的《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會議決定,批准《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16年中央預算。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本模板所指的決定包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的修改或廢止法律的決定。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