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018號法律
第6/2018號法律 修改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 2018年7月16日 |
《第6/2018號法律》經立法會於2018年7月2日通過,行政長官崔世安於2018年7月5日簽罯並發佈,並於2018年7月16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第一條 廢止
編輯廢止第4/2010號法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二)項。
第二條 生效
編輯本法律自二零一八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賀一誠
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簽署。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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