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會計應用指引第500號

管理會計應用指引第500號——投融資管理
財會〔2017〕24號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17年9月29日
有效期:2017年9月29日至今

第一章 總則 編輯

第一條 為了促進企業加強投融資管理,健全投融資決策機制,降低投融資風險,提高投資效益,根據《管理會計基本指引》,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投融資管理包括投資管理和融資管理。

投資管理,是指企業根據自身戰略發展規劃,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目標,對將資金投入營運進行的管理活動。

融資管理,是指企業為實現既定的戰略目標,在風險匹配的原則下,對通過一定的融資方式和渠道籌集資金進行的管理活動。

企業融資的規模、期限、結構等應與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等的需要相匹配。

第三條 企業進行投融資管理,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價值創造原則。投融資管理應以持續創造企業價值為核心。

(二)戰略導向原則。投融資管理應符合企業發展戰略與規劃,與企業戰略布局和結構調整方向相一致。

(三)風險匹配原則。投融資管理應確保投融資對象的風險狀況與企業的風險綜合承受能力相匹配。

第四條 投融資管理領域應用的管理會計工具方法,一般包括貼現現金流法、項目管理、情景分析、約束資源優化等。

第二章 投資管理程序 編輯

第五條 企業應建立健全投資管理的制度體系,根據組織架構特點,設置能夠滿足投資管理活動所需的,由業務、財務、法律及審計等相關人員組成的投資委員會或類似決策機構,對重大投資事項和投資制度建設等進行審核,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設置投資管理機構,組織開展投資管理工作。

第六條 企業應用投資管理工具方法,一般按照制定投資計劃、進行可行性分析、實施過程控制和投資後評價等程序進行。

第七條 企業投資管理機構應根據戰略需要,定期編制中長期投資規劃,並據此編制年度投資計劃。

(一)中長期投資規劃一般應明確指導思想、戰略目標、投資規模、投資結構等。

(二)年度投資計劃一般包括編制依據、年度投資任務、年度投資任務執行計劃、投資項目的類別及名稱、各項目投資額的估算及資金來源構成等,並納入企業預算管理。

第八條 投資可行性分析的內容一般包括該投資在技術和經濟上的可行性、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可以預測的投資風險、投資落實的各項保障條件等。

第九條 企業進行投資管理,應當將投資控制貫穿於投資的實施全過程。投資控制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進度控制、財務控制、變更控制等。

進度控制,是指對投資實際執行進度方面的規範與控制,主要由投資執行部門負責。

財務控制,是指對投資過程中資金使用、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規範與控制,主要由財務部門負責。

變更控制,是指對投資變更方面的規範與控制,主要由投資管理部門負責。

第十條 投資項目實施完成後,企業應對照項目可行性分析和投資計劃組織開展投資後評價。投資後評價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投資過程回顧、投資績效和影響評價、投資目標實現程度和持續能力評價、經驗教訓和對策建議等。

第十一條 投資報告應根據投資管理的情況和執行結果編制,反映企業投資管理的實施情況。投資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兩部分內容:

(一)投資管理的情況說明,一般包括投資對象、投資額度、投資結構、投資風險、投資進度、投資效益及需要說明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二)投資管理建議,可以根據需要以附件形式提供支持性文檔。

第十二條 投資報告是重要的管理會計報告,應確保內容真實、數據可靠、分析客觀、結論清楚,為報告使用者提供滿足決策需要的信息。

第十三條 企業可定期編制投資報告,反映一定期間內投資管理的總體情況,一般至少應於每個會計年度編制一份;也可根據需要編制不定期投資報告,主要用於反映重要項目節點、特殊事項和特定項目的投資管理情況。

第十四條 企業應及時進行回顧和分析,檢查和評估投資管理的實施效果,不斷優化投資管理流程,改進投資管理工作。

第三章 融資管理程序 編輯

第十五條 企業應建立健全融資管理的制度體系,融資管理一般採取審批制。

企業應設置滿足融資管理所需的,由業務、財務、法律及審計等相關人員組成的融資委員會或類似決策機構,對重大融資事項和融資管理制度等進行審批,並設置專門歸口管理部門牽頭負責融資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企業應用融資管理工具方法,一般按照融資計劃制定、融資決策分析、融資方案的實施與調整、融資管理分析等程序進行。

第十七條 企業對融資安排應實行年度統籌、季度平衡、月度執行的管理方式,根據戰略需要、業務計劃和經營狀況,預測現金流量,統籌各項收支,編制年度融資計劃,並據此分解至季度和月度融資計劃。必要時根據特定項目的需要,編制專項融資計劃。

年度融資計劃的內容一般包括編制依據、融資規模、融資方式、資本成本等;季度和月度融資計劃的內容一般包括年度經營計劃、企業經營情況和項目進展水平、資金周轉水平、融資方式、資本成本等。企業融資計劃可作為預算管理的一部分,納入企業預算管理。

第十八條 企業應根據融資決策分析的結果編制融資方案,融資決策分析的內容一般包括資本結構、資本成本、融資用途、融資規模、融資方式、融資機構的選擇依據、償付能力、融資潛在風險和應對措施、還款計劃等。

第十九條 融資方案經審批通過後,進入實施階段,一般由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落實。如果融資活動受阻或者融資量無法達到融資需求目標,歸口管理部門應及時對融資方案進行調整,數額較大時應按照融資管理程序重新報請融資委員會或類似決策機構審批。

第二十條 企業融資完成後,應對融資進行統一管理,必要時應建立融資管理台賬。企業應定期進行融資管理分析,內容一般包括還款計劃、還款期限、資本成本、償付能力、融資潛在風險和應對措施等。還款計劃應納入預算管理,以確保按期償還融資。

第二十一條 融資報告應根據融資管理的執行結果編制,反映企業融資管理的情況和執行結果。融資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兩部分內容:

(一)融資管理的情況說明,一般包括融資需求測算、融資渠道、融資方式、融資成本、融資程序、融資風險及應對措施、需要說明的重大事項等;

(二)融資管理建議,可以根據需要以附件形式提供支持性文檔。

第二十二條 融資報告是重要的管理會計報告,應確保內容真實、數據可靠、分析客觀、結論清楚,為報告使用者提供滿足決策需要的信息。

第二十三條 企業可定期編制融資報告,反映一定期間內融資管理的總體情況,一般至少應於每個會計年度出具一份;也可根據需要編制不定期報告,主要用於反映特殊事項和特定項目的融資管理情況。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及時進行融資管理回顧和分析,檢查和評估融資管理的實施效果,不斷優化融資管理流程,改進融資管理工作。

第四章 附則 編輯

第二十五條 本指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規範性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