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鑑長編/卷031

 卷三十 續資治通鑑長編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起訖時間 起太宗淳化元年正月盡是年十二月

  帝  號 宋太宗

  年  號 淳化元年(庚寅,990)

春正月戊寅朔,御朝元殿,受冊尊號,曲赦京城繫囚,改元。 己卯,改乾明節為壽寧節。 丁亥,建虔州大庾縣為南安軍。

太保、兼侍中趙普,自去秋以病免朝謁,止日赴中書視事,有大政則召對。及冬,病益甚,乃請告。車駕屢幸其第省問,賜予加等。普遂稱疾篤,三上表致政。上不得已,戊子,以普為西京留守、兼中書令。 庚寅,令戶部郎中柴成務、兵部員外郎趙化成使高麗,左正言宋鎬、右正言王世則使交州,以加恩制書賜王治及黎桓也。 高麗國俗信陰陽鬼神之事,頗多拘忌,每朝廷使至,治必擇良月吉日,方具禮受詔。成務在館逾月,乃貽治書,責其「牽於禁忌,泥於小數,眩惑日者之浮說,稽緩天子之命書。惟典冊之垂文,非巫祝之能曉,書稱上日,不推六甲之元辰,禮載仲冬,但取一陽之嘉會,燦然古訓,足以明稽。所宜改圖,速拜君賜」。治覽書臱懼,會霖雨不止,乃請俟晴霽。成務複貽書開諭,治即出拜命。

宋鎬等抵交州境,黎桓遣衙內都指揮使丁承正等以船卒三百人至太平軍來迎,由海口入大海,冒涉風濤,頗歷危險,經半月至白藤涇,入海窼,乘潮而行。凡宿泊之所,皆有茅舍三間,營葺尚新,目為館驛[1]。至長州,漸近本國,桓張皇虛誕,務為誇詫,盡出舟師戰棹,謂之耀軍。

自是宵徵抵海岸,至交州僅十五里,有茅亭五間,題曰柔征驛。至城一百里,驅部民畜產,妄稱官牛,數不滿千,揚言千萬。又廣率其民混於軍旅,衣以籃色之衣,乘舡鼓譟,近城之山虛張白旗,以為陳兵之象。俄而擁從桓至,展郊迎之禮,桓斂馬側身,問皇帝起居畢,按轡偕行,時以檳榔相遺,馬上食之,此風俗待賓之厚意也。城中無居民,止有茅竹屋數十百區,以為軍營,而府署湫隘,題其門曰明德門。 桓質陋而目眇,自言近歲與蠻寇接戰[2],墜馬傷足,受詔不拜,信宿之後,乃張筵飲宴。又出臨海窼,以為娛賓之游,桓跣足持竿,入水標魚,得一魚,左右皆叫噪歡躍。凡有宴會,預坐之人悉令解帶,冠以帽子,桓多衣花纈及紅色之衣,帽以真珠為飾,或自歌勸酒[3],莫能曉其詞。常令數十人扛大蛇長數丈,饋於使館,且曰:「若能食此,當治之為饌以獻焉。」又羈送二虎,以備縱觀。皆卻之不受。卒三千人,悉黥其額曰「天子軍」,糧以禾穗,月給,令自舂為食,其兵器止有弓弩、木牌、梭槍、竹槍,弱不可用。

桓輕脫殘忍,暱比小人,腹心閹豎五七輩錯立其側。好狎飲,以手令為樂,凡官屬善其事者,擢居親近。左右有小過,即殺之,或鞭其背一百至二百。賓佐小不如意,亦棰之三十至五十,黜為門吏,怒息,乃召複其位。有木塔,其制樸陋,桓請同登游覽,乃相顧而言曰:「中朝有此塔否?」地無寒氣,十一月猶衣夾衣揮扇。

鎬等明年六月歸闕,上令條列山川形勢及桓事跡,鎬等自□雲爾。

初,殿中丞清豐晁迥通判鄂州,坐失入囚死罪,削三任,有司以殿中丞、右贊善大夫並上柱國通計之。丙申,詔自今免官者,並以職事官,不得以勛、散、試官之類。舊制,勛官自上柱國至武騎尉凡十二等,五代以來,初□勛即授柱國。於是詔京官、幕職、州縣官始武騎尉,朝官始騎都尉,歷級而升[4]。又詔:「古之勛爵,悉有職奉,以之蔭贖,宜矣。今之所授,與散官等,不得用以蔭贖。」

二月己酉,改大明殿為含光殿。

辛酉,詔自今游宴,宣召館職,其集賢、秘閣校理等並令預會。先是,上宴射苑中,三館學士悉預,李宗諤任集賢校理,閣門吏拒之,不得入。宗諤獻詩述其事,故有是詔。

國家因唐制,建昭文、史館、集賢院於禁中。昭文、集賢置大學士、直學士;史館置監修國史、修撰、直館,昭文亦置直館,集賢又有修撰、校理之職,名數雖異,而職務略同。閤門拒校理不得預宴,蓋吏失之也。

夏四月,上以寺監副貳品秩素高,舊制自郎吏遷授,頗聞縉紳之流以台閣自許,目為散地,欲振起之。乙未,以兵部郎中孔承恭為太常少卿[5],魏羽為秘書少監,戶部郎中柴成務為光祿少卿,魏庠為衛尉少卿,張洎為太常少卿,呂端為大理少卿,臧丙為司農少卿,袁廓為鴻臚少卿,工部郎中張雍為太府少卿,屯田郎中雷有終為少府少監,虞部郎中索湘為將作少監。有終,德驤子也。

癸丑,江州言德安縣民陳兢十四世同居,老幼千二百餘口,常苦食不足。令歲貸官米二千石。 甲寅,詔尚書省四品、兩省五品以上,每二人共舉常參官一人充轉運使;員外郎以上二人於京朝官內舉一人充知州、通判。 自趙普罷,呂蒙正以□簡居相位,辛仲甫從容其間,政事多決於王沔。沔聰察敏辯,善敷奏,有適時材用。然性苛刻,不以至誠待人,髃官謁見,必甘言以啗之,皆喜過望,既而進退非允,人胥怨矣。

乙巳,賜太子中允陳省華及其子光祿寺丞、直史館堯叟五品服。先是,堯叟舉進士,中甲科,占謝,詞氣明辨。上問宰相:「此誰子?」呂蒙正等以省華對。省華時為樓煩令,即召見,擢太子中允,於是父子又同日面賜章服[6]

五月辛卯,令刑部置詳覆官六員,專閱天下所上案牘,勿複遣鞫獄。置御史台推勘官二十人,並以京朝官充,若諸州有大獄,則乘傳就鞫。辭日,上必臨遣,諭旨曰:「無滋蔓,無留滯。」咸賜以裝錢。還必召見,問以所推事狀,著為彞制。凡滿三歲,考其殿最而黜陟之。 甲午,詔致仕官有曾歷中外職任者,給半俸,以他物充。

國初,錢文曰「宋元通寶」,乙未,又改鑄「淳化元寶」錢,上親書其文,作真、草、行三體。自後,每改元必更鑄,以年號元寶為文。 六月丙午,罷中元、下元張燈。

太僕少卿張洎上疏言邊防曰:

夫御戎之道有三策焉,前代聖賢論之詳矣。繕修城壘,依憑險阻,訓戎,聚穀,分屯塞下,來則備御,去則勿追,策之上也。偃革櫜弓,卑辭厚禮,降王姬而通其好,輸國貨以結其心,雖屈萬乘之尊,暫息三邊之戍,策之次也。練兵選將,長驅深入,擁戈鋋而肆戰,決勝負於一時,策之下也。

國家自戎馬生郊,邊防受敵,兵連禍結,屬載於茲。邯鄲致蹂踐之虞,上谷失藩籬之固。飛芻挽粟,千里而遙,丁壯斃於轉輸,膏血塗於原野。尚賴聖君宵旰,廣運神謀,自今夏以來,方隅稍定,餱糧以濟,城邑粗安。然而敵人之情,變詐難測。或慮朔風漸勁,塞草具腓,乘大漠之苦寒,率穹廬之族類,南下燕、趙,複恣憑陵,則善敗之機,未可量也。況河朔之地,杼柚其空,邑里邱墟,黎元蕩析,倘後日之戰,複有殺將覆軍之禍,則趙、魏、鎮、定,疇能守之?人心一搖,天下事去矣。國家素失薊北之險,亡控守之處,是上策不舉也;屯兵平原,與匈奴轉戰,勞弊已甚,勝負未定,是下策不足恃也。審矩天下之形勢,憂患未已,唯與之通好,或可解紛。今山東諸侯,近不交戰,訪聞匈奴已還其庭,宜因此舉通和之策。

夫屈伸變化,與道污隆,轉危就安,聖人之務也。昔高祖奮布衣,起豐沛,誅暴秦,滅強楚,不五、七年平定天下。出師朔野,因於白登,爰從說士之辭,遂舉和親之策。迨至文、景,乘先代之業,開太平之基,至道興行,兆民胥悅,海內田賦三十而稅一,太倉之米紅腐而不可食,內府之錢貫朽而不可校,巍巍功業,與三代比崇。及其火照甘泉,軍屯細柳,則飾宗室之女出娉單于[7]。夫以高帝之雄材,文、景之淳化,豈力不足而德不至耶?而與之通者,蓋視彼為不足較耳,安肯耗竭中國,為無用之舉,傷害仁義,致彼此爭鋒乎?觀典策之遺文,審安危之大計,惟聖人能之。結好息民,正在今日,倘或上天悔禍,異俗懷仁,奉大國之歡盟,息邊城之烽燧,誠宗社之福也。

夫盛衰之理有數存焉,聖人因之以定其業。昔者隋季板蕩,唐室勃興,高祖、太宗肇升天位,英、衛、房、杜為佐命之雄。頡利可汗遽犯京邑,太宗躬枉車駕,以敦其夙好,廣輸財貨,以厭其貪心。歲月薦更[8],戎人寖弱,李靖數萬之觽,擒而滅之。此王者蒙垢候時,殲強敵之明效也。 今契丹嬖臣擅軸,牝臸司晨,單于幽閉,權歸母後,於越強大,處於嫌疑,部族之觽雖繁,攻奪之形已兆,滔天猾夏[9],極惡窮凶。以人事言之,則歲紀未周,冒頓之謀必興於敵帳矣。國家暫時降屈,以濟艱屯,而取亂侮亡,其則何遠?若契丹憑恃種落,張皇侵暴,逆天悖理,不奉綏懷,然聖人屈己濟物之誠[10],已彰於天下矣。

秋七月丁酉,以禦制詩文四十一卷藏於秘閣。

八月癸卯朔,秘書監李至與右僕射李昉、吏部尚書宋琪、左散騎常侍徐鉉及翰林學士、諸曹侍郎、給事、諫議、舍人等,秘閣觀書。上聞之,遣使就賜宴,大陳圖籍,令縱觀。翌日甲辰,又詔權御史中丞王化基及三館學士並賜宴秘閣。先是,遣使詣諸道,購募古書、奇畫及先賢墨跡,小則償以金帛,大則授以官。數歲之間,獻圖籍於闕下者不可勝計,諸道購得者又數倍。乃詔史館盡取天文、占候、讖緯、方術等書五千一十卷,並內出古畫、墨跡一百一十四軸,悉令藏於秘閣。圖籍之盛,近代所未有也。

乙巳,令左藏庫籍所掌金銀器皿之屬,悉毀之。有司言中有製作精巧者,欲留以備進御。上曰:「將焉用此?汝以奇巧為貴,我以慈儉為寶[11]。」卒皆毀之[12]。左正言、直史館謝泌賀曰:「聖意如是,天下大幸。」上性節儉,退朝常著華陽巾,布褐、紬絛,內服惟絁絹,咸屢經浣濯,乘輿給用之物,無所增益焉。

癸亥,李至上疏言:「晉、宋以來,皆有秘閣之號,設於禁中。唐室陵夷,斯因流蕩。陛下運獨見之明,下維新之詔,複建秘閣,以藏奇書,總髃經之博要,資乙夜之觀覽,斯實出於宸心,非因臣下之建議也。況睿藻宸翰,盈溢編帙[13],其所崇重,非複與髃司為比。然自創置之後,載經寒暑,而官司所處,未有定製。望降明詔,令與三館並列,□其先後,著為永式。其秘書省既無書籍,元隸京百司,請如舊制。」上可其奏,列秘閣次於三館。

丁卯,以起居舍人、直史館呂佑之等分直昭文館,太子中允和廂直集賢院。先是但有直史館,於是始備三館之職。廂,峴之弟也。

九月戊寅,以鄉貢進士呂蒙叟為郾城縣主簿,蒙莊楚邱縣主簿,蒙巽沈邱縣主簿,皆宰相蒙正諸弟,從其請而命之。初,蒙正父龜圖多內寵,與妻劉氏不睦,並蒙正出之,頗淪躓窘乏,劉亦誓志不嫁。及蒙正始仕,乃迎二親同居異室,奉養並至雲。

崇儀副使郭載言:「臣前任使劍南,見川、峽富人多招贅貋,與所生子齒,富人死,即分其財,故貧人多舍親而出贅,甚傷風化而益爭訟,望禁之。」詔從其請。 冬十月乙巳,以同州觀察推官錢若水為秘書丞、直史館。若水,文敏之子也。初佐同州,知州性褊急,數以匤臆決事不當,若水固爭不能得,輒曰:「當賠俸贖銅耳。」已而奏案果為朝廷及上司所駁,州官皆以贖論,知州愧謝,然終不改,前後如此數矣。

有富民家小女奴逃亡,不知所之,女奴父母訟於州,命錄事參軍鞫之。錄事嘗貸錢於富民不獲,乃劾富民父子數人共殺女奴,棄屍水中,遂失其屍,或為首謀,或從而加害,罪皆應死。富民不勝拷掠,自誣服。具獄上州官審覆,無反異,皆以為得實。若水獨疑之,留其獄,數日不決。錄事詣若水廳事,詬之曰:「若受富民錢,欲出其死罪耶?」若水笑謝曰:「今數人當死,豈可不少留,熟觀其獄詞耶?」留之且旬日,知州屢促之,不能得,上下皆怪之。若水一旦詣知州,屏人言曰:「若水所以留其獄者,密使訪求女奴,今得之矣。」知州驚曰:「安在?」若水因密送女奴於知州,乃垂簾引女奴父母問曰:「汝今見女,識之乎?」對曰:「安有不識也!」即從簾中推出示之,父母泣曰:「是也。」乃引富民父子悉破械縱之,其人號泣不肯去,曰:「微使君賜,則某族滅矣。」知州曰:「推官之賜,非我也。」其人趨謝若水,若水閉門拒之,曰:「知州自求得之,我何與焉。」其人不得入,繞垣而哭,傾家貲以飯僧,為若水祈福。知州以若水雪冤死者數人,欲為之論奏其功。若水固辭曰:「若水求獄事正,人不冤死,其論功非本心也。且朝廷若以此為若水功,當置錄事何地耶?」知州嘆服曰:「如此,尤不可及矣。」錄事詣若水叩頭愧謝,若水曰:「獄情難知,偶有過失,何謝也。」於是遠近翕然稱之,上亦聞其名。會樞密直學士寇準薦若水文學高第,召試學士院,面命以此官。

乙丑,賜知白州蔣元振絹三十疋,米五十石。元振江東人,清苦厲節,親屬多貧,不能贍養[14],聞嶺南物賤,因求其官,寄家於潭州,盡留俸祿供給,元振啜菽飲水,縫紙為衣。頗以簡易為政,民甚便之。秩滿遷,轉運使乞留,凡七、八年不得代。採訪使言其狀,上嘉嘆久之,故有是賜。

丙寅,又賜知鄆州須城縣姚益恭絹三十疋,粟二十石。益恭,臨濟人,初為興國軍判官,以清幹聞。召赴闕,老幼千餘人遮道,不得發,至有涕泣者,益恭逮夜開城門遁去。其在須城,鞭樸不用,境內大治。民數千人三遮轉運使乞留,相率如浮屠宮飯僧以邀福,願益恭來代。採訪使言其狀,故有是賜。

初,樞密副使張齊賢微時喪其父,依河南府佐史張懷信,乃克葬。及貴,常兄事之,鄉里推其篤行,趙普因是力薦之。於是齊賢上言,以懷信為兄,詔授鄭州司馬。 上遣殿直張明至定州,諭都部署李繼隆曰:「若敵複入寇,朕當親討,卿勿以為慮。」繼隆上奏曰:「建侯行師,乃國家之舊制,臨陣忘死,亦臣子之常規。豈有身握重權,坐食豐祿,不念捍城而禦侮,更煩清蹕以省方。夙夜自思,啟處無措。伏自北戎肆孽,邊邑多虞,陛下不以臣治兵乏謀,任以疆事,臣敢不講求軍志,震耀戎容,奉揚天聲,以遏外侮。然臣奉辭之日,曾瀝愚衷,誠以蜂蟻之妖,必就鯨鯢之戮,臣子之分,死生以之,望不議於親巡,庶靡勞於天步。今日遽聆聖誨,將決龍行,長驅組練之師,徐按和鑾之馭,宣威朔野,問罪穹廬。且一人既行,百司景從,千乘萬騎,雷動風趨,郡縣供饋以斯勤,驛傳驅馳而甚遠。況乃窮荒殘孽,絕漠微妖,責在帥臣,決期殄戮,臣雖駑弱,誓死為期。仰望鴻慈,特寢茲議。」是歲,契丹亦不敢大為邊患雲。

十一月丁丑,知安州、侍御史李範上言:「故殿中丞、通判州事金行成[15],本高麗人,賓貢舉進士中第。高麗國王表乞放還,行成自以筮仕中朝,思有以報,不願歸本國。父母垂老,在海外,旦暮思念之,恨祿養弗及,命畫工圖其像置於正寢,行成與妻更居旁室,晨夕定省上食,未嘗少懈。行成疾且革,召臣及州官數人至其臥內,泣且言曰:『外國人仕中朝為五品官,佐郡政,被病且死,無以報主恩,瞑目於泉下亦有餘恨。二子宗敏、宗訥皆幼,家素貧,無他親可依,行委溝壑矣。』行成既死,其妻誓不嫁,養二子,織履以自給,臣竊哀之。」詔以宗敏為太廟齋郎,禮部即與收補,俾安州月以錢三千、米五石給其家,長吏常歲時存問,無令失所。

十二月,時髃臣升殿奏事者,既可其奏,皆得專達於有司,頗容巧妄。左正言、直史館謝泌請自今凡政事送中書,機事送樞密院,財貨送三司,覆奏而後行。辛酉,詔從泌請,遂著為定製。中外所上書疏亦如之。

大理寺丞王濟為刑部詳覆官,屢上封事。會遣使提總諸道茶、鹽、酒稅,且察訪民間利病及吏治能否,上顧問左右:「刑部有好言事者為誰?」左右以濟對,上即授之。既逾月,改命通判鎮州。牧守多勛舊武臣,倨貴陵下,濟未嘗撓屈。戍卒頗恣暴不法,夜或焚民舍為盜,一夕報有火,濟部壯士數十潛往覘伺,果得數輩並所盜物,即斬之,馳奏其事,上大喜。都校孫進使酒無賴,毆折人齒,濟不俟奏,杖決送闕下,軍府畏肅。連三詔褒銟焉。

校勘記

編輯
  1. 目為館驛「目」原作「因」,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四八八交址傳、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二交趾內附改。
  2. 自言近歲與蠻寇接戰「歲」原作「日」,據同上書改。
  3. 或自歌勸酒「歌」下原衍「以」字,據同上書刪。
  4. 歷級而升「級」原作「階」,據宋本、宋撮要本及職官分紀卷四九勛官改。
  5. 以兵部郎中孔承恭為太常少卿「太常」下原有「寺」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本編文例刪。
  6. 於是父子又同日面賜章服「面」原作「而」,據同上書改。
  7. 則飾宗室之女出娉單于「娉」原作「嫁」,據各本改。
  8. 歲月薦更「薦」原作「若」,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9. 滔天猾夏「猾」原作「滑」,據宋本、宋撮要本改。閣本作「草菅人命」。
  10. 然聖人屈己濟物之誠「然」原作「於」,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11. 汝以奇巧為貴我以慈儉為寶「巧」、「慈」二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12. 卒皆毀之「卒」原作「令」,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13. 盈溢編帙「編」原作「縑」,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職官一八之四八改。
  14. 不能贍養「贍」原作「膳」,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15. 故殿中丞通判州事金行成「殿中」下原脫「丞」字,據同上書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