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第65/311號決議

聯合國大會第65/310號決議 聯合國大會第65/311號決議
A/RES/65/311
又名:使用多種語文
制定機關:聯合國大會
2011年7月19日
聯合國大會第65/312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大會第六十五屆會議通過的決議

第六十五屆會議
議程項目121

2011年7月19日大會決議

[未經發交主要委員會而通過(A/65/L.85和Add.1)]

65/311. 使用多種語文

大會

確認聯合國力求使用多種語文,以此在全球促進、保護和保存語文和文化的多樣性,

又確認切實使用多種語文有助於在多樣之中求統一,促進國際了解,並確認能夠用世界人民自己的語言,包括用殘疾人可以採用的方式,同他們進行溝通非常重要,

強調必須嚴格遵守為聯合國不同機構和機關規定語文安排的各項決議和規則,

強調指出在聯合國的活動包括與公共關係和新聞有關的活動中使用多種語文的重要性,

回顧其通過《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語言上屬於少數群體的人的權利宣言》的1992年12月18日第47/135號決議,以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特別是其中關於在族裔、宗教或語言上屬於少數群體的人的權利的第二十七條,

又回顧1946年2月1日第2(I)號、1968年12月21日第2480B(XXIII)號、1987年12月11日第42/207C號、1995年11月2日第50/11號、1997年11月25日第52/23號、1999年12月6日第54/64號、2002年2月15日第56/262號、2005年6月22日第59/309號、2009年9月9日第63/306號、2010年5月21日第64/266號、2010年12月10日第65/107B號、2010年12月24 日第65/245號和2010年12月24日第65/247號決議,

1. 表示注意到秘書長的報告;[2]

2. 籲請秘書長繼續加強非正式的協調機構網絡,以便支持他的活動;

3. 強調聯合國六種正式語文享有平等地位至關重要;

4. 着重指出必須充分執行為聯合國正式語文和秘書處工作語文規定語文安排的各項決議;

5. 秘書長確保對所有語文服務部門一視同仁,提供同等有利的工作條件和資源,以期在充分尊重六種正式語文各自特點的情況下,儘可能提高語文服務的質量,因此回顧大會1999年12月23日第54/248號決議D節第11段;

6. 再次請秘書長優先完成把所有六種正式語文的聯合國所有重要舊文件上載到聯合國網站的工作,以便會員國也能通過這一媒介取得這些檔案資料;

7. 再次申明秘書處提供網站內容的部門都應繼續努力,以最切實際、最有效率、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把聯合國網站上登載的所有英文材料和數據庫翻譯成所有正式語文;

8. 秘書長繼續在會議管理工作中,通過提供文件服務和會議與出版服務,包括提供高質量的筆譯和口譯服務,確保聯合國各政府間機構中的會員國代表和專家機構的成員平等地使用聯合國所有正式語文,有效地用多種語文進行溝通;

9. 強調儘可能以受惠國當地語文提供聯合國信息、技術援助和培訓材料的重要性;

10. 承認秘書長根據大會各項決議為解決替換退休的語文部門工作人員問題所採取的措施,請秘書長保持並加大這些努力,包括加強與語言專家培訓機構的合作,以便滿足聯合國對六種正式語文的需求;

11. 滿意地注意到秘書處願意鼓勵工作人員在有口譯服務的會議上,使用六種正式語文中他們所掌握的任何一種語文;

12. 再次申明請秘書長確保依照大會2000年12月23日第55/222號決議第三節第5段,在以印本分發會議文件以及在正式文件系統和聯合國網站張貼會議文件方面,以所有正式語文同時分發文件的規則得到遵守;

13. 強調指出以下兩點的重要性:

(a) 在秘書處新聞部的所有活動中適當使用聯合國的所有正式語文,以消除英文與其他五種正式語文在使用上的不平等;

(b) 確保在新聞部的所有活動中,聯合國的所有正式語文都受到一視同仁的對待;

並在這方面重申請秘書長確保新聞部具有適當的、涵蓋聯合國所有正式語文的工作人員配備能力,以開展其所有各種活動;

14. 秘書長繼續努力,確保按照其創收性質始終提供聯合國總部導遊,特別是以聯合國所有六種正式語文提供導遊;

15. 鼓勵秘書長加強努力,在現有的資源範圍內發展和維持聯合國多種語文網站,包括努力對秘書長網頁以聯合國所有正式語文進行更新;

16. 重申必須在聯合國網站上實現六種正式語文的完全同等使用;

17. 又重申,對會員國、媒體、教育機構、一般公眾和非政府組織來說,聯合國網站是一個重要的工具,並再次申明新聞部仍然需要努力維護和改進這一網站;

18. 還重申請秘書長在確保網站提供最新和準確的信息的同時,在充分尊重六種正式語文各自特點的情況下,將新聞部內部撥給聯合國網站的資金和人力資源在所有正式語文之間適當分配;

19. 關切地注意到,在以多種語文發展和豐富聯合國網站的工作中,若干語文的進展比預期要緩慢得多,為此請新聞部與提供網站內容的部門協調,採取更好的行動以實現在聯合國網站上同等使用六種正式語文,特別是加快填補一些科股當前的空缺;

20. 新聞部同秘書處信息和通信技術廳合作,繼續努力確保技術基礎設施和輔助應用程序完全支持拉丁、非拉丁和雙向書寫文字,以便做到所有正式語文在聯合國網站上更加平等;

21. 歡迎新聞部為增加某些正式語文的網頁數量與學術機構做出合作安排,並請秘書長與提供網站內容的部門協調,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把這些合作安排擴大到聯合國的所有正式語文,同時銘記必須遵守聯合國的標準和準則;

22. 敦促秘書處使用其兩種工作語文不斷更新iSeek,繼續努力在所有工作地點採用iSeek,制訂和執行不會增加費用的措施,以便會員國能夠安全地獲得目前只能通過秘書處內聯網得到的信息;

23. 讚賞地注意到聯合國各新聞中心,包括聯合國各區域新聞中心開展工作,用聯合國正式語文以外的其他語文印發聯合國新聞材料和翻譯重要文件,以便讓儘可能多的人能夠得到這些材料和文件,把聯合國的信息傳播到世界每個角落,推動國際社會進一步支持聯合國的活動;鼓勵聯合國各新聞中心繼續使用多種語文進行其交流互動和主動積極的工作,尤其是安排討論會和辯論,以便在地方一級進一步傳播有關聯合國活動的信息,增進了解和意見交流;

24. 回顧其第65/247號決議,特別是其中第26和54(f)段,大會在決議中重申要尊重秘書處兩種工作語文的平等;重申要按照規定在特定工作地點使用其他工作語文,為此請秘書長確保在空缺通知中指明需要掌握秘書處兩種工作語文中的任何一種,除非該員額的職責需要特定的工作語文;

25. 又回顧大會在其2006年12月22日第61/244號決議第二節第17段中確認,聯合國在外地與當地民眾進行交流至關重要,語文技能是人員甄選和培訓工作的一個重要因素,並因此申明,在開展這些工作時,應將熟練掌握駐地國的官方語文作為一個額外優勢加以考慮;

26. 回顧大會在其第64/266號決議中認可了維持和平行動特別委員會的提議、建議和結論;[3]

27. 表示注意到秘書長的報告[2]第二.D.1 節,請秘書長繼續他在這方面正在進行的努力,並在不妨礙《聯合國憲章》第一百零一條的前提下進一步回顧大會第64/266號決議;

28. 敦促秘書處在現有資源範圍內把所有維持和平培訓文件翻譯成聯合國六種正式語文,以確保所有會員國都能使用這些文件;

29. 強調應繼續嚴格按照《憲章》第一百零一條並根據大會各項決議的相關規定雇用工作人員;

30. 邀請秘書長確保遵守聯合國工作人員應有能力使用秘書處一種工作語文的要求,鼓勵秘書長進一步執行第2480B(XXIII)號決議;

31. 又邀請秘書長採取適當措施,在為雇用聯合國工作人員組成面試小組時考慮到空缺通知中提到的特定語言要求;

32. 強調專業及以上職類工作人員的晉升應嚴格按照《憲章》第一百零一條進行,並須符合第2480B(XXIII號決議的規定和2001年6月14日第55/258號決議的相關規定;

33. 鼓勵聯合國工作人員繼續積極利用現有的培訓設施,掌握一種或多種聯合國正式語文,並提高其熟練程度;

34. 感興趣地注意到秘書處採取不增加費用的舉措,使用幾種語文製作出版物,增加已翻譯的出版物數量和鼓勵聯合國圖書館採取多語文採購政策,並請秘書處繼續這些舉措;

35. 重申語言多樣性是文化多樣性的一個重要因素,強調全面有效執行2007年3月18日生效的《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4]十分重要,並回顧2003年10月15日《關於促進和使用多種語文和普及進入網絡空間的建議》;[5]

36. 欣見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會員國、聯合國系統各實體和其他所有參與機構開展活動,促進尊重、弘揚和保護所有語文(尤其是瀕危語文)、語言多樣性和使用多種語文;

37. 秘書長向大會第六十七屆會議提交一份綜合報告,說明充分執行大會有關使用多種語文的各項決議的情況;

38. 決定將題為「使用多種語文」的項目列入大會第六十七屆會議臨時議程。

2011年7月19日
第109次全體會議


  1. 見第2200A(XXI)號決議,附件。
  2. ^ 2.0 2.1 A/65/488。
  3. 《大會正式記錄,第六十四屆會議,補編第19號》(A/64/19)。
  4.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大會記錄,第三十三屆會議,2005年10月3日至21日,巴黎》,第一卷和更正:《決議》,第五章,決議41。
  5.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大會記錄,第三十二屆會議,2003年9月29日至10月17日,巴黎》,第一卷:《決議》,第四章,建議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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