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4年第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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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4年第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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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理會主席同安理會成員協商後,於1994年1月28日安理會第3331次會議審議題為「中東局勢」的項目時代表安理會作了下列聲明:
- 「安全理事會成員讚賞地注意到秘書長按照1993年7月28日第852(1993)號決議提出的關於聯合國駐黎巴嫩臨時部隊(聯黎部隊)的報告(S/1994/62)。
- 「成員們重申支持黎巴嫩在國際公認疆界內的充分主權、獨立、領土完整和國家統一。為此,他們極力主張,任何國家不得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侵犯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或進行與聯合國宗旨不符的任何其他行動。
- 「在安全理事會根據其1978年3月19日第425(1978)號決議將聯黎部隊的任務期限暫時再延長之際,安理會成員再次強調亟需執行該決議的所有方面。他們重申全力支持《塔伊夫協定》,支持黎巴嫩政府在成功地進行重建之際,繼續努力鞏固其本國的和平、國家統一和安全。安理會成員讚揚黎巴嫩政府與聯黎部隊充分協調,成功地在其本國南部恢復統治。
- 「安全理事會成員對黎巴嫩南部不斷發生暴力事件表示關注,對平民生命的喪失表示遺憾,並呼籲所有各方自我克制。
- 「安全理事會成員藉此機會感謝秘書長及其工作人員在這方面不斷努力,並讚揚聯黎部隊和部隊派遣國在困難的情況下為國際和平與安全事業作出犧牲和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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