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4年第55號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4年第54號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4年第55號
S/PRST/1994/55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1994年9月16日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4年第56號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理會1994年主席聲明》和《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

在1994年9月16日安全理事會第3426次會議上,安全理事會主席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安全理事會主席:安全理事會暫行議事規則第18條」的項目,提及1994年8月25日安理會第3420次會議作出的決定(S/PRST/1994/48),並代表安理會作出下列聲明:

「安全理事會決定在1994年10月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擔任主席和1994年11月美利堅合眾國擔任主席之後,停止實施暫行議事規則第18條,以使盧旺達在1994年12月擔任安全理事會主席。從1995年1月開始,主席一職將再按照第18條的規定,由其國名英文字母次序接着美國的安全理事會理事國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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