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4年第76號
← |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4年第75號 |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4年第76號 S/PRST/1994/76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1994年11月30日 |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4年第77號 |
|
1994年11月30日舉行協商後,安全理事會主席代表安理會成員,就關於阿拉伯利比亞民眾國的項目,發表了下列聲明:
- 「安全理事會成員1994年11月30日根據第748(1992)號決議第13段舉行非正式協商;在該段中,安理會決定每120天、或局勢需要時,提前審查第3至7段對阿拉伯利比亞民眾國採取的措施。
- 「安理會主席在聽取了協商期間各方所表示的--切意見後,總結認為各方並未一致認為已具備必要條件,可以修改第748(1992)號決議第3至7段所規定的制裁措施。」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訊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訊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