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6年第29號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1996年7月3日舉行的第3677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克羅地亞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審議了1996年6月21日秘書長根據安理會關於克羅地亞的第1019(1995)號決議提出的進一步報告(S/1996/456)。
「安全理事會深為關注克羅地亞政府沒有採取足夠的措施去保障當地塞族人口的權利和確保他們的安全和福利。安理會也深為關注克羅地亞政府沒有創造條件,包括沒有制訂滿意的程序,為所有希望回返的克羅地亞塞族人提供回返便利。安全理事會對克羅地亞政府沒有採取這些行動深感遺憾。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克羅地亞政府已開始同國際人權機制合作,並已考慮各種保護少數人權利的倡議。但是,安理會強調,克羅地亞政府必須作出堅決和持續的努力,確保尊重和保護克羅地亞塞族人的權利,並在克羅地亞共和國法律和憲法框架內規定對這些權利加以保障,包括重新實施其憲法的有關條款。安理會提醒克羅地亞政府,它促進對這些權利的尊重和保護的義務不能取決於其他因素,包括不能取決於同南斯拉夫聯邦共和國進行的政治談判。
「安全理事會預期克羅地亞政府立即採取步驟,服從安理會第1019(1995)號決議以及安理會1996年1月8日的聲明(S/PRST/1996/2)、1996年2月23日的聲明(S/PRST/1996/8)和1996年5月22日的聲明(S/PRST/1996/26)所提出的各項要求。
「安全理事會重申所有國家都必須同根據安理會第827(1993)號決議設立的國際法庭及其機關充分合作。安理會注意到克羅地亞政府迄今同國際法庭的合作,並提醒克羅地亞政府它有義務對被國際法庭起訴的在其境內的任何人士執行逮捕狀。安理會籲請克羅地亞政府在充分尊重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的主權、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的情況下,向波斯尼亞克族領導人施加影響力,確保他們同國際法庭合作。
「安全理事會將繼續密切注意這個問題。安理會請秘書長定期向它通報克羅地亞政府根據本聲明所採取的措施,並無論如何在1996年9月1日之前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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