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6年第35號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1996年8月15日安全理事會第3688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克羅地亞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審議了秘書長1996年8月5日關於聯合國東斯拉沃尼亞、巴拉尼亞和西錫爾米烏姆過渡時期行政當局(東斯過渡當局)的報告(S/1996/622)和秘書長1996年8月2日關於東斯過渡當局行動地區當前地方行政結構的經費籌措問題的信(S/1996/632)。
「安全理事會歡迎東斯過渡當局在執行1995年11月12日《關於東斯拉沃尼亞、巴拉尼亞和西錫爾米烏姆地區的基本協定》(《基本協定》)(S/1996/951,附件)以及在促進東斯拉沃尼亞區域全面、和平地重歸克羅地亞共和國方面取得的進展。安理會強調,恢復和維持東斯拉沃尼亞區域的多種族特徵對國際上維持整個前南斯拉夫區域的和平與穩定的努力是很重要的。安理會提醒當事雙方與東斯過渡當局合作的義務。它強調這個區域的經濟復甦、過渡警察部隊的建立和流離失所者與難民返回他們在這個區域的家園的重要性以及克羅地亞政府促進流離失所者與難民返回他們在克羅地亞共和國其他地方的原籍家園的重要性。它進一步強調一俟建立所需條件後按照《基本協定》的規定舉行選舉的重要性。
「安全理事會提醒克羅地亞政府有責任與東斯過渡當局合作,創造有利於維持該區域的穩定的條件。安理會呼籲克羅地亞政府採取所需行動,不要再事拖延。
「安全理事會回顧安​​理會主席於5月22日(S/PRST/1996/26)和7月3日所發表的聲明(S/PRST/1996/30),並再次敦促克羅地亞政府通過對所有自願或被迫在前聯合國保護地區境內的塞族地方當局的民事行政機構、軍隊或警察部隊服務的人給予全面大赦的法律,但犯下國際法所界定的戰爭罪者除外。安理會關切地注意到,正如8月5日秘書長的報告所說的,大赦法和克羅地亞政府後來採取的行動仍不足以在東斯拉沃尼亞當地的塞族人民中建立信心。安理會注意到1996年8月7日圖季曼總統與米洛舍維奇總統在雅典達成一項全面協議,認為全面大赦是促使難民和流離失所者安全返回的不可或缺條件。安理會希望在這項協議後隨即採取相應具體措施。
「安全理事會讚賞地注意到克羅地亞政府與東斯過渡當局就在東斯過渡當局管理下的領土的公共服務經費籌措問題達成協議(S/1996/648,附件)。但是,安理會注意到,上述提供的經費不夠支付這些服務的全部費用,它預期克羅地亞政府再次迫切地和無條件地提供經費。安理會強調確保民事行政當局的運作的重要性,從而維持該區域的穩定和幫助實現東斯過渡當局所承擔任務的目標。安理會注意到其第1037(1996)號決議,並且提醒克羅地亞政府需要對東斯過渡當局的行政費用提供協助。
「安全理事會回顧,《基本協定》規定12個月的過渡時期,如果當事雙方之一提出要求,最多可以把過渡時期延長同樣長的一段時間。安理會強調十分重視東斯過渡當局能夠及時和全面地完成規定任務,包括按照《基本協定》籌辦選舉。秘書長注意到,這些任務是完成艱巨的和解進程的基本構成部分。為此目的,安理會申明,願意在適當時間按照《基本協定》、其第1037(1996)號決議和秘書長的建議延長東斯過渡當局的任務期限的問題。
「安全理事會表示感謝過渡時期行政長官和他的工作人員,並且重申全力支持過渡時期行政長官展開的努力。
「安全理事會將繼續處理此案」。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訊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訊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