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6年第39號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1996年9月20日安全理事會第3697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克羅地亞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審議了1996年8月23日秘書長按照安全理事會第1019(1995)號決議提交的關於克羅地亞境內人權情況進一步發展的報告(S/1996/691)。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一些地區人道主義和人權狀況的進展。然而,安理會感到遺憾的是,克羅地亞政府尚未遵守安理會先前提出的許多要求。原塞族控制地區的居民受到威脅的事件很多,仍然令人關切,可能損害克羅地亞難民和流離失所者和平和大量地重新融入社會的前景。
「安全理事會讚揚克羅地亞共和國和南斯拉夫聯邦共和國1996年8月23日在貝爾格萊德簽署的協定,並期望其中載列的承諾得到執行。
「安全理事會確認克羅地亞政府已採取步驟使難民和流離失所者重新融入克羅地亞,但敦促政府擴大其方案,不帶先決條件和毫不拖延地加速所有這些人的返回。安理會敦促克羅地亞政府也擴大其人道主義救濟工作,特別是因為冬季快要到來。
「1996年7月3日安全理事會主席的聲明(S/PRST/1996/30)強調需要與聯合國東斯拉沃尼亞、巴拉尼亞和西錫爾米烏姆過渡時期行政當局(東斯過渡當局)合作通過全面大赦法。1996年8月23日秘書長的報告指出,自1996年5月17日克羅地亞政府大赦法通過以來在這方面沒有重要進展,在那以後,克羅地亞共和國於1996年9月20日頒布了新的大赦法。安理會歡迎這一發展,認為這是朝向解決1996年7月3日主席聲明所述關心事項跨出了一步,並強調大赦法必須在充分尊重個人權利的情況下公平、公正地立即執行。安理會將密切注意這方面的執行情況。安理會指出,新的全面大赦法及其公正實施也是在東斯拉沃尼亞籌備選舉的要素,又是東斯過渡當局成功完成任務的重要因素。
「儘管有一些積極進展,安全理事會深感關切的是,克拉伊納和西斯拉沃尼亞居民繼續飽受不夠安全之苦,包括隨時遭到偷竊和攻擊的危險。安理會還關切地注意到,在該地區從事人權監測和人道主義救濟活動的人受到攻擊和威脅。安理會特別遺憾的是,據報道,克羅地亞穿制服的軍人和警察參與了搶劫和騷擾行動。
「安全理事會敦促克羅地亞當局立即採取行動改善這些地區的安全狀況。安理會敦促克羅地亞官員確保軍警人員不從事犯罪和其他不容許的行為,並加強努力保護克羅地亞境內所有人,包括塞族居民的人權。
「安全理事會歡迎秘書長在其報告中提出的建議,即必須採取具體行動,改善克羅地亞共和國境內的人權狀況,特別是在《關於東斯拉沃尼亞、巴拉尼亞和西錫爾米烏姆地區的基本協定》(S/1995/951,附件)框架內,作為該地區走向全面政治解決的和平進程的一部分。在這方面,安理會呼籲克羅地亞政府擴大調查1995年對塞族居民犯下的罪行。安理會再次呼籲克羅地亞政府撤銷1995年9月關於停止實施憲法某些條款的決定,這些條款影響到少數民族,主要是塞族人的權利。
「安全理事會提醒克羅地亞政府,它有義務與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法庭合作,特別是執行法庭對克羅地亞管轄下的個人發出的逮捕狀,包括已知或據信在其控制地區的知名被告人,並把所有被起訴的人移交國際法庭。在這方面,安全理事會惋惜克羅地亞共和國至今未執行法庭對法庭起訴的個人發出的逮捕狀,特別是法庭庭長1996年9月16日給安理會主席的信(S/1996/763)中所提到的波斯尼亞克族,並要求毫不拖延地執行這些逮捕狀。
「安全理事會提醒,在前南斯拉夫境內不得以嚴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罪名逮捕和拘押任何人,直到和除非國際法庭已審查過案件並同意逮捕狀、逮捕令或起訴書符合國際法律標準。
「安全理事會將繼續處理此案,並請秘書長繼續報告這方​​面情況,無論如何不遲於1996年12月10日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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