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6年第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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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6年第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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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主席在1996年1月29日第3622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題為「中東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 「安全理事會讚賞地注意到1996年1月22日秘書長按照1995年7月28日第1006(1995)號決議提出的關於聯合國駐黎巴嫩臨時部隊(聯黎部隊)的報告(S/1996/45)。
- 「安全理事會重申支持黎巴嫩在國際公認疆界內的充分主權、獨立、領土完整和民族團結。在這方面,安理會堅決主張任何國家不得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或以與聯合國宗旨不符的任何其他方式侵害他國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
- 「安全理事會以第425(1978)號決議為基礎再次延長聯黎部隊的任務期限時,再次強調迫切需要執行該決議的所有方面。安理會重申全力支持《塔伊夫協定》,並支持黎巴嫩政府持續努力鞏固國內的和平、民族團結和安全,同時成功地進行重建工作。安理會讚賞黎巴嫩政府同聯黎部隊充分協調,成功地將管轄權擴大至該國南部。
- 「安全理事會對黎巴嫩南部不斷發生暴力行為表示關注,對平民生命的損失表示遺憾,並敦促所有各方實行克制。
- 「安全理事會藉此機會感謝秘書長及其工作人員在此方面的持續努力,讚揚聯黎部隊和各部隊派遣國在困難環境中為國際和平與安全事業所做的犧牲和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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