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7年第21號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7年第20號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7年第21號
S/PRST/1997/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1997年4月16日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7年第22號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理會1997年主席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1997年4月16日安全理事會第3768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伊拉克與科威特間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審議了1997年4月9日一架伊拉克飛機從伊拉克巴格達飛往沙特阿拉伯吉達然後飛離的案件。
「伊拉克政府在1997年2月3日的信中請求第661(1990)號決議所設委員會同意從凍結在沙特阿拉伯、巴林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伊拉克資產中釋出5 000萬美元來支付朝聖費用,並請求委員會同意伊拉克航空公司在朝聖季載運朝聖者到吉達的飛行。
「委員會在1997年3月3日的信中答覆,如由願意釋出伊拉克被凍結資產來支付朝聖費用的國家提出請求,它將能更好地考慮此事。
「伊拉克政府未與委員會具體協商就進行了該次飛行。這種協商本可讓委員會斟酌考慮,斷定根據有關決議該次飛行是否需要委員會核可。
「安理會提請各會員國注意安全理事會第661(1990)號、第670(1990)號決議和其他有關決議所規定的義務。
「安理會強調對穆斯林履行朝聖義務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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