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8年第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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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主席在1998年7月13日安全理事會第3904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1998年6月29日秘書長給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S/1998/581);1998年6月25日剛果民主共和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給秘書長的信(S/1998/582);1998年6月25日盧旺達常駐聯合國代表給秘書長的信(S/1998/583)」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譴責在扎伊爾/剛果民主共和國,特別是在其東部各省各方犯下的屠殺、其他暴行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行為,包括危害人類罪和秘書長調查隊的報告(S/1998/581)所述的那些行為。它注意到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S/1998/582)和盧旺達政府(S/1998/583)對報告作出的答覆。儘管調查隊未能充分無阻地執行任務,它確認調查隊在記錄其中一些暴行方面所做的工作。
「安全理事會重申致力於大湖區各國的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安全理事會確認必須調查屠殺、其他暴行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事件並起訴那些應負責的人。它對司法方面的拖延表示痛心。安理會要求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和盧旺達政府立即在其本國調查載於調查隊報告中的指控,並將查明涉及屠殺、暴行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這些或其他事件的任何人繩之以法。安理會注意到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聲明(S/1998/582)它願意審判應對所稱屠殺負責或有所牽連的任何國民。這種行動有助於結束有罪不罰的狀態並加強該區域的持久和平與穩定。它敦促會員國在調查和起訴這些人方面同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與盧旺達政府合作。
「安理會鼓勵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和盧旺達政府在此進程中視需要情況尋求國際協助,例如技術援助。它還請有關政府考慮酌情加上國際觀察員。它要求有關政府在1998年10月15日前就調查和起訴這些應負責的人所採取的步驟向秘書長提出一項初步進度報告。
「安全理事會表示準備根據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和盧旺達政府採取的行動,在必要時考慮採取其它措施,以確保將屠殺、其他暴行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事件的犯罪者繩之以法。
「安全理事會敦促會員國、有關的聯合國機關和機構、其它國際機構應其要求向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和盧旺達政府提供必要的技術和其它援助,以發展獨立和公正的司法系統。
「安全理事會表示支持減低種族緊張和促進該地區民族和解的聯合國和其它國際活動,並鼓勵有關政府在這些活動方面繼續合作,以求真正改善局勢。
「安全理事會非常重視非洲統一組織的作用,並且歡迎它決定設立調查盧旺達種族滅絕及有關事件的國際知名人士小組(S/1998/461)。它呼籲會員國向為支持該小組工作而設的特別信託基金捐款。
「安全理事會將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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