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8年第6號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1998年3月6日安全理事會第3859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題為「克羅地亞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對於克羅地亞政府沒有遵守根據下列文件所承擔的義務表示關切:《關於東斯拉沃尼亞、巴拉尼亞和西錫爾米烏姆地區的基本協定》(S/1995/951);1997年1月13日克羅地亞政府的信(S/1997/27,附件)和1997年4月23日聯合國東斯拉沃尼亞、巴拉尼亞和西錫爾米烏姆過渡時期行政當局(東斯過渡當局)、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難民專員)與克羅地亞政府之間有關難民和流離失所者返回問題的協定。安理會注意到多瑙河區域總的安全局勢仍然相對穩定,但是,安理會特別關切的是區域內對當地塞族人進行騷擾與恐嚇的事件增多,克羅地亞政府未能在地方一級有效推行民族和解進程。這種令人擔憂的局面以及克羅地亞當局最近所作聲明令人懷疑克羅地亞共和國把塞族人民和其他各少數民族人民列為克羅地亞社會的正式平等成員的承諾。

  「安全理事會回顧1998年2月13日的主席聲明(S/PRST/1998/3),注意到1998年3月5日克羅地亞共和國常駐代表的來信(S/1998/197),公開呼籲克羅地亞政府重申並以行動表現它承諾充分履行《基本協定》和其他各項協定規定的義務,包括通過推動每一級別的民族和解進程。安理會特別呼籲克羅地亞政府迅速採取明確的步驟,確保所有克羅地亞公民的安全和權利,在克羅地亞全境塞族社區內建立信心,包括為聯合市政委員會提供所承諾的經費。這些步驟應包括採行措施,創造條件,使當地塞族人留在區域內,便利難民和流離失所者的返回,並解決妨礙返回的基本實際問題和經濟問題。安理會呼籲克羅地亞政府制定為克羅地亞難民提供證件的明確程序;訂出全國各地雙向回返的公正計劃;全面公平執行其大赦法;迅速採取行動通過公正的財產和租住權利法以鼓勵回返和促進更多的國際重建援助;確保公平的就業福利辦法和平等的經濟機會;確保法治的實施沒有歧視。

  「安全理事會認識到,自東斯過渡當局任務結束以來,克羅地亞警察的表現一般令人滿意,在這方面,安理會表示感謝和支持聯合國民警支助小組的工作。但是,安理會注意到,民眾對警方的信心不高。安理會呼籲克羅地亞政府採取措施,包括通過宣傳和警方預防行動來提高民眾對警方的信心,作為旨在防止種族動機的罪行,確保所有克羅地亞公民,不論屬何族裔,均得到保護和平等待遇的更廣泛措施的一部分。

  「安全理事會強調,在東斯過渡當局結束後,多瑙河區域充分融合的責任顯然在於克羅地亞政府。聯合國將繼續同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歐安組織)密切合作,監測局勢,並提醒克羅地亞政府它所承擔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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