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9年第29號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1999年10月22日安全理事會第4055次會議上,就安全理事會審議的題為「阿富汗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審議了1999年9月21日秘書長關於阿富汗局勢及其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影響的報告(A/54/378-S/1999/994)。

  「安全理事會重申嚴重關切阿富汗衝突持續不已,對區域和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了日益嚴重的威脅。安理會強烈譴責塔利班於1999年7月,在「六國加兩國」小組塔什干會議之後僅一個星期,發動新的攻勢,無視安理會曾多次要求停止戰鬥。這破壞了協助阿富汗恢復和平的國際努力。攻勢帶來的交戰給阿富汗平民造成了巨大痛苦。塔利班要對此負主要責任。

  「安全理事會重申阿富汗衝突不能靠軍事手段解決,應以建立一個所有阿富汗人都接受的基礎廣泛、多種族和具有充分代表性的政府為目標,通過談判達成政治解決,惟有如此才能導致和平與和解。安理會回顧它要求衝突各方,特別是塔利班,全面遵守大會和安理會的有關決議,立即不預設條件地在聯合國主持下恢復談判。安理會注意到,阿富汗聯合陣線已一再表明它願意同塔利班會談,以商定解決阿富汗問題的辦法。

  「安全理事會重申應立即停止對阿富汗內部事務的外來干涉,包括外國作戰人員和軍事人員介入和供應衝突中使用的武器和其他物資。它呼籲所有國家採取果斷措施,禁止本國軍事人員策劃和參與阿富汗的作戰行動,立即撤離其人員,並確保停止供應彈藥和其他作戰物資。據報塔利班部隊中有幾千名非阿富汗國民,多數是宗教學校的學生,有些還不到14歲,參加了阿富汗的戰鬥,安理會對此深表擔憂。

  「安全理事會重申完全支持聯合國的努力,特別是聯合國阿富汗特派團(聯阿特派團)和秘書長阿富汗問題特使的活動,以促進衝突各方和阿富汗社會各階層都參與的以實現民族和解和持久政治解決為目標的政治進程, 並重申其立場,即聯合國在實現和平解決阿富汗衝突的國際努力中必須發揮核心和公正的作用。

  「安全理事會深切關注阿富汗境內的人道主義局勢正在嚴重惡化。它呼籲阿富汗各方,特別是塔利班,採取必要步驟,確保人道主義援助不受阻撓地送交所有需要援助的人,為此,不要對聯合國各人道主義機構和國際人道主義組織的活動設置障礙。

  「安全理事會再次促請阿富汗各派與聯阿特派團和國際人道主義組織充分合作,並呼籲它們,特別是塔利班,採取必要步驟,確保這種人員的安全和行動自由。

  「安全理事會歡迎「六國加兩國」小組1999年7月19日在塔什干通過的《關於和平解決阿富汗衝突基本原則的宣言》(A/54/174-S/1999/812,附件),特別是該小組成員同意不向阿富汗任何一方提供軍事支持,並防止它們的領土被用來提供這種支持。它促請該小組成員和阿富汗各派執行這些原則,支持聯合國為和平解決阿富汗衝突所作的努力。

  「安全理事會強烈譴責繼續利用阿富汗領土,特別是塔利班控制區來窩藏和訓練恐怖分子,策劃恐怖主義行動,並重申它深信打擊國際恐怖主義對於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至關重要。它堅決要求塔利班不再為國際恐怖分子及其組織提供庇護和訓練,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其所控制的領土不被用來設立恐怖分子的設施和營地,或用來策劃或組織針對其他國家或其公民的恐怖分子行為,並協助將被起訴的恐怖分子繩之以法。安理會再次要求塔利班依照安理會1999年10月15日第1267(1999)號決議的規定,將已被起訴的恐怖分子烏薩馬·本·拉丹交送有關當局。它重申決定於1999年11月14日執行該項決議規定的措施,除非秘書長報告說塔利班已經全面遵守決議第2段規定的義務。

  「安全理事會還深感不安的是,在阿富汗境內,特別是塔利班控制區,種植、生產和販運毒品的活動大幅度增加,這將助長阿富汗人進行戰爭的能力,並造成更為嚴重的國際後果。它要求塔利班以及其他的人,停止一切非法毒品活動。安理會呼籲各會員國,特別是阿富汗的鄰國,和所有其他有關方面採取一致措施,停止販運來自阿富汗的非法毒品。

  「安全理事會痛惜阿富汗的人權狀況不斷惡化。它尤其擔憂塔利班繼續無視國際社會表示的關切。安理會着重指出,強迫驅趕平民人口-特別是塔利班在最近的攻勢中所做、即決處決、蓄意虐待和任意拘禁平民、對婦女和女童採取暴力行為和繼續歧視、將男子與其家人隔離開、使用兒童兵、到處燒毀作物和破壞房舍、不分皂白的濫炸和阿富汗境內其他違反人權和國際人道主義法的行為,都是不能接受的。它呼籲阿富汗各方,特別是塔利班,停止這些做法,遵守這方面的國際規範和標準,採取緊急措施改善人權狀況,並作為立即採取的第一步,確保平民受到保護。

  「安全理事會重申,塔利班在馬扎里沙里夫占領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總領事館,殺害伊朗外交官和一名記者,是公然違反國際法。它要求塔利班與聯合國充分合作調查這些罪行,以期法辦肇事者。

  「安全理事會期待秘書長關於阿富汗局勢的下一次報告,並鼓勵他審查可供安全理事會和大會採用的辦法。

  「安全理事會痛惜塔利班領導人沒有採取措施遵守安理會以往各項決議所提要求,特別是達成停火和恢復談判,在這方面,安理會重申準備根據《聯合國憲章》賦予的職責,考慮採取措施,使其各項有關決議得到全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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