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0年第1號

安全理事會主席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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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0年1月13日安全理事會第4089次會議上,就安全理事會審議的題為「促進和平與安全:對非洲難民的人道主義援助」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回顧其以前關於保護在衝突情況下向難民和其他人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的聲明,關於非洲局勢的聲明,關於武裝衝突中保護難民的聲明,和關於安全理事會預防武裝衝突的作用的聲明。安理會還回顧其以前各項有關決議以及大會各項有關決議。

  「安全理事會念及《聯合國憲章》賦予它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主要責任,強調必須採取措施在非洲預防衝突和解決衝突。安理會強調必須全面解決武裝衝突的根源,以防止發生導致國內流離失所和難民外流的情勢。安理會關切地注意到,難民、回返者和國內流離失所者及其他受衝突影響的人大多數是婦女和兒童,並強調必須加緊努力滿足他們特別的保護需要,包括他們最容易受到暴力、剝削和疾病,其中包括艾滋病毒和艾滋病的傷害。安理會強調所有會員國有義務謀求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安理會譴責故意以平民為目標和強迫流離失所的做法。安理會重申對所有國家政治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原則的承諾。安理會強調,國家當局負有主要責任和義務,必須對在其管轄下的國內流離失所者,提供保護和人道主義援助。安理會重申各國有義務在武裝衝突情況下防止任意驅逐民眾,並重申各國有責任必須滿足在其管轄下國內流離失所者的保護和援助需要。

  「安全理事會對非洲有數目龐大的難民和國內流離失所者沒有獲得充分的保護和援助表示嚴重關切。在這方面,安理會注意到,難民受到1951年聯合國《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和《1967年議定書》、1969年非統組織《關於非洲難民問題某些特定方面的公約》和該區域其他有關倡議的保護。安理會還注意到,對國內流離失所者沒有全面的保護體制,現有的準則也沒有充分執行。安理會認識到,大批人遭受苦難以及侵犯人權和違反人道主義法,既是不穩定和衝突的後果,又是助長不穩定和進一步衝突的因素。在這方面,安理會確認,必須確保對難民和國內流離失所者都提供充分的保護和援助,同時考慮到對非洲國內流離失所者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的特別困難。

  「安全理事會促請有關各方嚴格遵守國際人道主義、人權和難民法所規定的義務,並強調必須更好地實施有關國內流離失所者的相關規範。安理會請尚未這樣做的國家,考慮批准國際人道主義、人權和難民法的有關文書。安理會注意到聯合國系統內為推動國際社會對國內流離失所情況作出有效的集體反應而作的努力。安理會籲請各國,特別是有國內流離失所情況的非洲國家,同這種努力充分合作。安理會還注意到,聯合國機構、區域組織和非政府組織與東道國政府合作,除其他外,在非洲使用《關於國內流離失所問題的指導原則》。[1]

  「安全理事會重申, 收容難民的國家有責任按照現有國際標準和國際難民、人權和人道主義法, 確保難民營和定居點的安全、平民和人道主義性質。在這方面,安理會強調,利用難民營和定居點的難民和其他人在庇護國或原籍國達成軍事目的的做法是不能接受的。

  「安全理事會強調,在武裝衝突中,人道主義人員根據國際法安全無阻地接觸平民,包括難民和國內流離失所者,以及保護對他們的人道主義援助,至關重要,並且回顧,衝突各方有責任確保這種人員的安全和保障。安理會譴責最近在非洲對人道主義人員蓄意施加暴力的行為。

  「安全理事會認識到,非洲國家在收容難民和應付難民營及定居點的影響方面,有廣泛的經驗和沉重的負擔。安理會歡迎為支助非洲難民的需要所作的努力,尤其是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和東道國作出的努力。安理會關切地注意到非洲難民和國內流離失所者方案的經費短缺,籲請國際社會考慮到非洲的大量需要,向這些方案提供必要的財政資源。」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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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CN.4/1998/53和Add.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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