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1年第11號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1年3月22日安全理事會第4304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歡迎負責監測《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和平總框架協定》及其各項附件(統稱為《和平協定》,S/1995/999,附件)執行情況高級代表有關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局勢的簡報,並讚揚他在執行這一協定方面作出的努力。

  「安全理事會鼓勵依循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以及該區域其他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及邊界不可侵犯的原則,進一步開展區域政治和經濟合作。

  「安全理事會歡迎2000年11月11日大選後新組建的國家一級和實體一級政府,呼籲它們採取積極措施,在難民回返、鞏固國家機構和經濟改革方面取得進一步進展。它歡迎在完全依循《和平協定》的有關規定建立國家一級的國防軍隊方面取得的進展,並鼓勵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主席團立即最後確定懸而未決的細節。

  「安全理事會歡迎設立憲法委員會來保護各組成民族的重大利益,協助執行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憲法法院2000年7月1日的「組成民族決定」,並呼籲兩實體的議會參加根據憲法委員會所審查的建議對各自的憲法作出必要修正的辯論。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最近締結了《關於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與斯普斯卡共和國之間特別關係的協定》,促請高級代表監測該協定的執行和任何進一步修正,以便確保協定符合整個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的領土完整和主權並符合《和平協定》。

  「安全理事會譴責所謂的克族國民大會最近公開違反《和平協定》的規定,單方面採取建立克族自治的行動,並呼籲所有各方在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及兩實體的法律機構和憲法框架的範圍內開展工作。安理會表示支持高級代表對那些被發現違反《和平協定》或其執行條款所規定的法律義務的擔任公職者採取行動。

  「安全理事會歡迎2000年在難民回返和執行財產法方面取得的進展,但仍對難民回返、特別是在城市地區進展緩慢感到關切。安理會堅持認為地方當局有責任加快難民回返和執行財產法的速度。

  「安全理事會敦促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所有政黨及其領導人在該國的法律機構內積極參與,以便全面執行《和平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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