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2年第8號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2年3月28日安全理事會第4502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索馬里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回顧2001年10月31日(S/PRST/2001/30)和2001年1月11日(S/PRST/2001/1)的兩份主席聲明和關於索馬里局勢的以往所有其他決定。安理會審議了2002年2月21日秘書長的報告(S/2002/189),並於2002年3月11日舉行公開會議,按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重申致力於全面、持久地解決索馬里局勢,重申尊重索馬里的主權、領土完整、政治獨立和統一。

  「安全理事會重申支持阿爾塔和平進程,這個進程仍然是索馬里實現和平與民族和解最可行的基礎。安理會敦促索馬里過渡時期全國政府、地方當局、政治和傳統領導人作出一切努力,本着相互遷就和容忍的精神,通過對話及各方參與,在沒有先決條件的情況下完成和平與和解的進程,以便通過民主進程、在權力分享和移交的基礎上在索馬里建立一個包括各黨派的政府。

  「安全理事會大力支持政府間發展管理局(發展局)第九屆首腦會議和發展局外交部長委員會2002年2月14日關於2002年4月在內羅畢不帶任何附加條件地舉行索馬里民族和解會議的決定,參加者包括過渡時期全國政府和索馬里所有其他派別。安理會大力支持發展局第九屆首腦會議呼籲肯尼亞、埃塞俄比亞和吉布提(前線國家)在發展局主席的監督下協調他們促進索馬里民族和解的工作,並在前線國家協調員肯尼亞莫伊總統主持下舉行和解會議,以繼續推進索馬里的和平進程,同時向發展局主席報告情況。安理會將密切注視新的事態發展,並強調所有前線國家建設性地和協調地參與索馬里事務對於恢復索馬里的和平與穩定至關重要。安理會呼籲該區域所有國家,包括非發展局國家,為索馬里和平工作作出建設性貢獻,包括利用其影響動員迄今尚未參加和平進程的索馬里集團加入和平進程。安理會鼓勵秘書長通過他的特別顧問和聯合國索馬里政治事務處(聯索政治處)積極支持發展局在未來這個重要階段的舉措。

  「安全理事會強調,索馬里的未來首先取決於索馬里領導人是否決心通過談判和平地終止這場衝突,從而結束索馬里人民的苦難。安理會大力促請各方在決策一級參加定於2002年4月在內羅畢舉行的和解會議。安理會打算在和解會議結束後審議索馬里的局勢,同時考慮到和解會議的結果,包括有關方面建設性參與或不參與的情況。

  「安全理事會對摩加迪沙和蓋多地區最近發生戰鬥深感關切,要求立即停止索馬里境內一切暴力行為。安理會譴責那些繼續破壞索馬里和平與穩定的武裝派別領導人。安理會強調,索馬里的和平工作不應當成為故意暴力行為和其他行為的籌碼,用來阻礙索馬里恢復正常生活和建立及恢復其施政機構。

  「安全理事會嚴重關切地注意到武器和彈藥繼續源源不斷地從其他國家流入索馬里以及關於民兵培訓和計劃在索馬里南部和東北部發動重大攻勢的消息。安理會還關注整個分區域的小武器非法販運和貿易問題。安理會堅決要求,任何國家、特別是該區域國家均不得干涉索馬里內政。這種干涉只會進一步破壞索馬里的穩定、增加恐懼氣氛、損害個人人權,並可能危及索馬里的主權、領土完整、政治獨立和統一。安理會堅決要求,不得利用索馬里領土破壞該分區域的穩定。安理會強調,如果該區域各國均發揮積極作用,包括在重建索馬里國家機構進程中發揮積極作用,就能卓有成效地處理索馬里局勢和該區域長期穩定的目標。

  「安理會呼籲各國和其他行動者嚴格遵守1992年1月23日第733(1992)號決議所規定的軍火禁運並向1992年4月24日第751(1992)號決議所設委員會報告任何違規情況。安理會決心在2002年4月30日前確定具體安排和/或機制,以便利提供關於違規行為的獨立信息並改善禁運的強制執行情況。

  「安全理事會強調,必須根據2001年9月28日第1373(2001)號決議進一步努力打擊國際恐怖主義。安理會注意到過渡時期全國政府打擊國際恐怖主義的承諾並歡迎所提出的這方面的報告(S/2001/1287)。安理會進一步注意到,索馬里各地的地方當局均表示有意根據安理會第1373(2001)號決議採取措施。安理會堅決要求,不得允許任何個人和實體利用索馬里局勢,從索馬里資助、策劃、助長、支持或進行恐怖行為,它強調索馬里打擊恐怖主義的工作同該國的和平與施政建設緊密相連。安理會本着這種精神敦促國際社會為進一步全面執行安理會第1373(2001)號決議援助索馬里。

  「安全理事會指出,在巴拉卡特集團辦事處關閉後,匯款減少和個人帳戶凍結導致索馬里家庭收入減少。安理會強調,迫切需要充分考慮到不同方面的關切問題,設立某些機制,以便利資金合法地轉出轉入索馬里,同時防止資金再流往恐怖分子和恐怖主義團伙手中。安全理事會欣慰地注意到,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打算為資金劃撥公司提議監測和管制框架,以便利它們的當地和國際業務。

  「安全理事會表示關注索馬里、特別是蓋多和巴里地區的人道主義局勢。安理會提請注意索馬里特別需要緊急國際援助,除其他外,以彌補糧食和水的不足並遏制可能進一步破壞穩定的移徙問題和疾病流行。安理會進一步強調,需要採取長期干預措施,以刺激經濟復甦、重建家庭財產基礎和提高持續生產率。安理會籲請各會員國緊急並慷慨響應2002年聯合國機構間聯合呼籲。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牲畜出口問題已嚴重影響到索馬里境內的人道主義和經濟狀況,歡迎一些國家撤銷出口禁令,並呼籲仍在實施此種禁令的國家採取積極步驟,恢復從索馬里進口牲畜。安理會讚賞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和糧食及農業組織為推動一些國家撤銷禁令而作出的各種努力。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索馬里問題機構間特派團最近的安全評估報告。安理會還注意到安全機制將沿用聯合國的做法,通過不斷評價安全狀況逐步與正朝着和平邁進的索馬里社區交往。安理會請秘書長不斷審查索馬里的安全局勢,包括通過定期派遣機構間總部評估團的方式進行審查。

  「安全理事會滿意地注意到,儘管安全狀況不好,聯合國、紅十字會和紅新月會以及非政府組織繼續向索馬里各地提供人道主義和發展援助。安理會譴責對人道主義人員的攻擊,並呼籲索馬里各方充分尊重聯合國、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和非政府組織人員的保障與安全,並保證他們在索馬里全境享有完全的行動和進出自由。

  「安全理事會重視過渡時期全國政府和索馬里各地方當局希望與聯合國合作、為人道主義和發展援助創造有利環境的願望,並稱讚聯合國各機構目前在該國境內實施的各種建設和平活動。安理會注意到,聯合國、紅十字會和紅新月會以及非政府組織的工作人員和資產已經可以在一些地區安全進出。安理會還注意到,根據秘書長的報告,索馬里北部、中部和南部一些地區的安全狀況已有改善的趨勢。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秘書長建議國際社會必須在安全情況允許的所有地方,採用創造性的新方式,增加其援助索馬里的方案,包括作出更大努力,以確保通過有目標地提供援助來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平紅利。安理會重申,一旦安全情況允許,即應部署一個全面的衝突後建設和平特派團。

  「安全理事會請秘書長作為緊急事項並根據目前情況,同聯合國索馬里問題駐地協調員密切協商,儘可能充分利用秘書長代表協調目前進行的建設和平活動並根據安全安排協調一致地逐步擴大這些活動,包括加強工作人員。全面建設和平特派團的當地籌備活動應考慮到下列要素,同時也考慮到關於衝突後建設和平活動的其他建議:

  (a) 社區建設和平;

  (b) 民兵,尤其是兒童兵解除武裝、復員、康復和重返社會;

  (c) 評估並打擊小武器的非法買賣和販運;

  (d) 培訓警察,以期制訂索馬里全境的統一執法標準;

  (e) 旨在改善安全情況的速效項目;

  (f) 增強婦女在各級參與建設和平;

  (g) 加強人道主義和發展問題的對話,包括在地方一級解決土地要求;

  (h) 艾滋病教育和預防。

  「安全理事會請秘書長根據他在2000年12月19日報告(S/2000/1211)中所作的設想以及安理會主席2001年1月11日(S/PRST/2001/1)和2001年10月31日(S/PRST/2001/30)聲明所述的意見,立即設立一個索馬里建設和平信託基金,以支持全面建設和平特派團的當地籌備活動和補充聯合國機構間聯合呼籲,並邀請各捐助者早日踴躍提供捐助。

  「安全理事會強調堅決以務實方式支持聯合國系統根據本聲明採取漸進做法,在索馬里推行建設和平工作,贊同向該區域派遣一個由安理會有關成員和秘書處工作人員組成的適當級別工作團。安理會歡迎聯索政治處和聯合國索馬里國家工作隊在這方面提供協助和投入。安理會決心根據特派團提出的報告和秘書長即將提出的報告,考慮安理會如何實際、具體和全面地進一步支持索馬里的和平工作。

  「安全理事會贊同設立索馬里聯絡小組,在內羅畢和紐約開展工作。安理會請聯絡小組的內羅畢分組除其他外推動完成阿爾塔和平進程,包括執行上述的政府間發展管理局倡議;根據上述規定,支持執行建設和平試驗方案;並通過促使包括非政府組織界在內的該區域各行動者的參與,擬訂切實可行的方式和方法來增進信息交流。安理會進一步強調,聯絡小組紐約分組的首要目的應是支持秘書處關於索馬里的工作,以期確保聯合國適當考慮該國局勢。

  「安理會歡迎任命溫斯頓·塔布曼先生為新的秘書長代表兼聯合國索馬里政治事務處主任,並於2002年4月到內羅畢就職。安理會感謝卸任代表戴維·斯蒂芬先生四年來為支持索馬里民族和解作出了不懈努力。

  「安全理事會請秘書長在其定於2002年6月30日提交的報告中充分處理本聲明提出的要求。

  「安全理事會將繼續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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