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3年第26號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3年12月12日安全理事會第4880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安全理事會第1160(1998)、1199(1998)、1203(1998)、1239(1999)和1244(1999)號決議」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歡迎由秘書長特別代表主持啟動了11月5日在普里什蒂納和貝爾格萊德根據聯絡小組(法國、德國、意大利、俄羅斯聯邦、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美利堅合眾國以及歐洲聯盟的代表)的倡議提出的審查機制,這在執行第1244(1999)號決議方面給執行為科索沃(塞爾維亞和黑山)制定並經安理會核准的「先標準後地位」的政策提供了新的動力。

  「安全理事會回顧八項標準,即:能運作的民主機構、法治、行動自由、返回和重返社會、經濟、財產權、與貝爾格萊德對話以及科索沃保護團。在這方面,安理會促請臨時自治機構在與貝爾格萊德直接對話的框架內充分和建設性地參加工作組,討論彼此關心的實際問題,以表明它們對這一進程的承諾。

  「安全理事會支持2003年12月10日提出的「關於科索沃的標準」。安理會等待秘書長特別代表繼續與臨時自治機構、並酌情與其他有關方面協商,最後確定執行計劃並提交安理會。這份計劃應作為評估臨時自治機構達標進展情況的基礎。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秘書長特別代表在第1244(1999)號決議規定的權限範圍內,除其他外,在審查機制方面,將繼續與有關各方、特別是聯絡小組密切協商。安理會重申打算繼續審議秘書長的定期報告,包括秘書長特別代表關於臨時自治機構達標進展情況的評估。安理會注意到,聯絡小組打算為定期審查作出實質性貢獻並向秘書長特別代表提出其評估意見。

  「安全理事會支持將來對臨時自治機構的達標進展情況進行全面審查。安理會指出,視定期審查所評估的進展情況,進行全面審查的第一次機會應出現在2005年年中左右。安理會重申「先標準後地位」的政策,強調根據第1244(1999)號決議確定科索沃未來地位的進程能否獲得新的進展將取決於全面審查是否取得肯定的結果。安理會重申秘書長特別代表公布的條例和附屬文書作為科索沃適用法律的首要地位。

  「安全理事會重申完全支持秘書長特別代表霍爾克里,並籲請科索沃臨時自治機構和所有有關方面同他充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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