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5年第57號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5年11月30日安全理事會第5313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中東局勢,包括巴勒斯坦問題」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歡迎以色列政府同巴勒斯坦權力機構於2005年11月15日達成的《通行進出協定》及《拉法口岸商定原則》。2005年11月25日拉法口岸順利開通,標誌着向前邁出了重要一步。

  「安全理事會讚揚四方、四方特使及其工作小組所作的努力,以及埃及政府的積極貢獻,並對歐洲聯盟擔當第三方監察員角色深表讚賞。

  「安全理事會籲請各方立即採取行動,按照上述兩項協定所設的時限執行其中規定。

  「安全理事會呼籲以色列政府和巴勒斯坦權力機構同時採取新的行動,根據《路線圖》履行義務,確保持續取得進展,以期最終建立一個有生存能力、民主、享有主權和領土相連的巴勒斯坦,與以色列和平、安全地毗鄰共存。安全理事會強調,應當而且需要根據其所有相關決議,包括第242(1967)號、第338(1973)號、第1397(2002)號和第1515(2003)號決議,以及馬德里框架和土地換和平原則,在中東實現公正、全面和持久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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