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6年第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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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6年第7號 |
安全理事會主席的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6年2月3日安全理事會第5365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中東局勢,包括巴勒斯坦問題」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祝賀巴勒斯坦人民舉行了一次自由、公平和安全的選舉。安全理事會稱讚所有各方致力籌備和舉行選舉,尤其是稱讚中央選舉委員會和巴勒斯坦權力機構安全部隊的專業精神。
「安全理事會期望新政府繼續矢志實現巴勒斯坦人民的和平與建國願望。安全理事會歡迎阿巴斯主席申明巴勒斯坦權力機構繼續承諾實施《路線圖》,履行各方以前達成的協議和義務,通過談判達成以色列-巴勒斯坦衝突的兩國解決辦法。安全理事會認為,未來巴勒斯坦政府的所有成員都必須對上述文書和原則作出承諾。
「安全理事會認識到巴勒斯坦人民的人道主義需要,再次申明繼續關心看守政府按照明確的改革和緊縮基準實現財政穩定。安全理事會注意到,主要捐助者已表示它們將根據巴勒斯坦權力機構新政府對非暴力、承認以色列、接受包括《路線圖》在內的以前各項協定和義務等原則的承諾,審查今後向該政府提供援助的問題。
「安全理事會提醒雙方,它們應履行《路線圖》所規定的義務和關於各項現有協定的義務,包括關於通行進出的義務。安理會呼籲雙方避免採取有礙於解決最後地位問題的單方面行動。安全理事會強調巴勒斯坦權力機構必須阻止恐怖襲擊,摧毀恐怖活動的基礎結構。安理會再次表示必須停止擴大定居點,並再次表示對隔離牆路線的關切。
「安全理事會再次申明對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兩個民主國家和平、安全地毗鄰共存這一遠景的熱切期待。安全理事會重申應當而且有必要根據其所有相關決議,包括第242(1967)號、第338(1973)號、第1397(2002)號和第1515(2003)號決議,並根據馬德里框架和土地換和平原則,在中東實現公正、全面和持久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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