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8年第26號

安全理事會主席的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8年7月11日安全理事會第5932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阿富汗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歡迎秘書長關於2008年6月12日在巴黎舉行的支持阿富汗國際會議和聯合國阿富汗援助團(聯阿援助團)的特別報告(S/2008/434),以及負責阿富汗問題的秘書長特別代表凱·艾德先生2008年7月9日的通報。

  「安全理事會欣見會議取得成果,包括各方為支持《阿富汗國家發展戰略》而作出慷慨的財政認捐,並欣見阿富汗政府承諾促進安全、善治、法治、人權及社會經濟發展,以及開展政治和經濟改革,包括採取具體措施打擊腐敗。安理會欣見阿富汗政府與國際社會之間的夥伴關係由於這些彼此作出的認捐和承諾而得到加強。安全理事會贊同《巴黎宣言》中明確指出的要點,認為它們對阿富汗人民的安全與繁榮至關重要,其中包括必須在2009年和2010年舉行自由、公平和有安全保障的選舉,必須確保尊重全體阿富汗人人權和提供人道主義援助,並且有必要加強援助的實效,確保每個阿富汗人都能從發展中實際獲益。

  「安全理事會還欣見在會議上提出了《阿富汗契約審查文件》。為此,安理會再次呼籲阿富汗政府和國際社會全面執行《阿富汗契約》及其附件。

  「安全理事會回顧,通過採取綜合對策,本着加強阿富汗自主權和領導作用的原則,聯阿援助團和秘書長特別代表在領導和協調阿富汗境內國際民事努力方面的作用得到加強。安理會尤其重申安全理事會第1806(2008)號決議第4段為聯阿援助團和特別代表確定的優先工作,並贊同秘書長及其特別代表認為一些領域需要給予更多關注的看法。安理會呼籲所有相關行為體全力支持聯阿援助團在協調方面的強化作用。

  「安全理事會贊同以下建議:為使聯阿援助團能夠履行任務,有必要通過聯合國系統內的相關進程和程序,在秘書長報告所述的領域迅速調動更大量的實務、行政和安全資源。安理會尤其欣見擬根據第1806(2008)號決議,在未來12個月內新設六個省級辦事處,進一步擴大聯阿援助團的實地存在。安理會還欣見訂立計劃,使聯合國國家工作隊在支持聯阿援助團的優先工作方面的行動更加一致。

  「安全理事會再次重申對阿富汗主權、獨立、領土完整和國家統一的堅定承諾。安理會表示強烈關注阿富汗的安全局勢,強調需要通過執行安理會第1267(1999)號決議及其他相關決議實行的措施,繼續消除塔利班、基地組織、非法武裝團體、犯罪分子及從事毒品貿易和化學前體轉用活動的人對阿富汗安全與穩定構成的威脅。安全理事會注意到非法毒品販運、腐敗與恐怖主義之間的關聯,強調需要全面執行安理會關於國際合作防止海洛因化學前體轉為非法用途的第1817(2008)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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