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0年第22號

安全理事會主席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10年10月26日安全理事會第6411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婦女與和平與安全」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在第1325(2000)號決議通過十周年之際舉行會議,再次承諾以相互促進的方式繼續全面執行第1325(2000)號、第1612(2005)號、第1674(2006)號、第1820(2008)號、第1882(2009)號、第1888(2009)號、第1889(2009)號、第1894(2009)號決議和安理會所有相關的主席聲明。

  「安全理事會欣見秘書長關於婦女與和平與安全的報告(S/2010/498)和報告對執行第1325(2000)號決議進展情況的分析。

  「安全理事會歡迎大會第A/64/289號決議設立將於2011年1月開始全面運作的聯合國促進兩性平等和增強婦女權能署(婦女署)。安理會請婦女署定期協助安理會就婦女與和平與安全問題開展工作,並注意到婦女署將發揮寶貴作用,支持婦女在建設和平和在衝突中防止性暴力領域中發揮作用,包括協調和統一涉及婦女和女孩的政策和方案編制工作。安理會歡迎任命米歇爾·巴舍萊女士為婦女署署長。

  「安全理事會再次強烈譴責武裝衝突中和衝突後所有違反有關國際法侵害婦女和女孩的暴力行為,其中包括強姦、其他形式的性暴力和基於性別的暴力以及違反國際法的殺戮和致殘行為。安理會敦促所有各方立即完全停止這類做法,並敦促會員國將要對此類罪行負責的人繩之以法。在打擊有罪不罰現象的同時還必須向受害人提供援助和補救。為此,安理會重申支持負責衝突中性暴力問題和負責兒童與武裝衝突問題的秘書長特別代表的任務規定,鼓勵他們繼續確保其工作有充分的透明度、合作和協調。

  「安全理事會指出,國際刑事法院、特別法庭和混合法庭以及各國法庭的特別分庭開展工作,進一步打擊國際社會所關注的侵害婦女和女孩最嚴重罪行未受懲罰的現象,並注意到2010年5月31日至6月11日在烏干達坎帕拉舉行的羅馬規約第一次審查會議對國際刑事司法現況作了評估。安理會打算進一步努力打擊有罪不罰現象,以適當方式追究侵害婦女和女孩重大罪行的責任,並提請注意可考慮採用的各種司法與和解機制,包括國家、國際和混合組成的刑事法院和法庭、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以及各國的賠償受害人方案、體制改革和傳統的爭端解決機制。

  「安全理事會認識到持續存在的挑戰,歡迎秘書長報告詳細闡述的為執行第1325(2000)號決議做出的許多努力,尤其是努力讓婦女民間社會團體參與解決衝突和建設和平和保護婦女和女孩免遭性暴力和基於性別的暴力行為侵害的正面例子。

  「安全理事會嚴重關切地注意到,衝突給婦女和女孩帶來的影響尤為嚴重,儘管婦女在預防和解決衝突及重建社會過程中發揮重大作用,但她們在和平進程各個階段和執行和平協議過程中的參與程度仍然太低。安理會認識到,需要協助婦女全面有效地參與這些領域的工作,強調婦女的全面有效參與對於和平進程能否維持下去非常重要。

  「安全理事會欣見會員國在國家一級為執行第1325(2000)號決議做出努力,包括已擬訂或修訂國家行動計劃和戰略的國家增多,並鼓勵會員國繼續加緊執行該決議。

  「安全理事會欣見一些會員國在2010年10月26日舉行的部長級公開辯論會上做出進一步努力執行第1325(2000)號決議的具體承諾,並請這些會員國和其他任何願意這樣做的會員國定期審查決議的執行情況,並酌情向安全理事會報告取得的進展。

  「安全理事會支持在考慮各國具體國情的情況下,酌情採用秘書長報告(S/2010/498)提出的一套指標,作為一個初步框架,用於追蹤在武裝衝突中和衝突後及與執行第1325(2000)號決議有關的其他局勢中執行第1325(2000)號決議的情況,包括支持聯合國有關實體這樣做。

  「安全理事會確認有必要在自己的工作中始終如一地執行第1325(2000)號決議並監測執行進展情況。為此,安全理事會強調指出,需要及時系統地就婦女與和平與安全問題提出報告,並敦促秘書長確保涉及具體國家和相關專題的報告和情況通報酌情提供有關婦女與和平與安全問題以及運用這套指標執行第 1325(2000)決議的資料。

  「安全理事會鼓勵會員國在執行安全理事會第1325(2000)號和其後關於婦女與和平與安全問題的各項決議時,酌情考慮到秘書長關於婦女與和平與安全的報告(S/2010/498)附件中的這套指標。

  「安全理事會再次要求武裝衝突各方立即完全停止一切形式侵害婦女和女孩的暴力行為,包括性暴力行為。

  「安全理事會鼓勵會員國派更多女軍人和女警務人員參加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為所有軍事和警務人員提供適當培訓,以便他們履行其職責。安理會請秘書長繼續並加強努力,對聯合國維持和平人員以及人道主義人員的性剝削和性虐待行為採取零容忍政策。安理會請秘書長繼續提供和分發有關處理性暴力問題的指導準則,用於對軍事和警務人員進行部署前培訓和上崗培訓,協助各特派團根據具體情況制訂外地處理性暴力問題的程序,確保向部隊和警察派遣國提供技術支持,以便在軍事和警務人員部署前培訓和上崗培訓中使用有關處理性暴力問題的指導準則。安全理事會欣見為維持和平特派團任命的兩性平等和保護婦女顧問所開展的工作。安理會期待着審議秘書長關於第1820(2008)號決議執行情況的年度報告。

  「安全理事會請秘書長繼續向安理會提交一份關於第1325(2000)號決議的執行情況的年度報告。安理會還請秘書長在下一次年度報告中提出一個戰略框架,其中包括目標和指標,以便指導聯合國在今後十年中執行該項決議,並注意到秘書處內的相關工作。為此,安理會請秘書長提出聯合國內部進行政策和體制改革的建議,以便於改進聯合國針對婦女與和平與安全問題採取的措施。

  「安全理事會再次請各會員國、國際組織、區域組織和次區域組織採取措施,讓婦女更多地參與預防衝突、解決衝突和建設和平,包括以任命和選舉方式讓婦女在衝突後治理機構中起決策作用。安理會敦促秘書長任命更多婦女擔任調解人、特別代表和特使,代表他進行斡旋。

  「安全理事會表示打算在5年內進行一次高級別審查,評估全球、區域和國家一級執行第1325(2000)號決議的進展,重新作出承諾,處理執行第1325(2000)號決議過程中出現的障礙和制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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