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2年第20號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12年9月26日安全理事會第6841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中東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重申其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首要責任。

  「安全理事會重申,根據《憲章》第八章在維持和平與安全的有關事項上與區域和次區域組織開展合作可加強集體安全。

  「安全理事會回顧以往的所有強調聯合國同區域組織必須依照《憲章》和區域及次區域組織相關章程發展有效夥伴關係的決議和主席聲明。

  「安全理事會感謝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和阿拉伯國家聯盟秘書長納比勒•阿拉比通報情況。

  「安全理事會確認並進一步鼓勵阿拉伯國家聯盟做出努力,促進和平解決中東衝突的集體努力,推動國際社會對該區域發生的變革做出反應,同時重申對該區域各國主權、獨立、統一和領土完整以及《憲章》宗旨和原則的堅定承諾。

  「安全理事會歡迎聯合國和阿拉伯國家聯盟在這些變革之後加強相互合作,因為這些變革反映了該區域所有人民嚮往在一個多元社會中享有自由、政治參與和經濟及社會福祉的正當願望。

  「安全理事會重申決心在中東實現公正、持久和全面和平,並尋求全面解決阿以衝突,同時重申阿拉伯和平倡議的重要性。安全理事會還回顧以往各項相關決議。

  「安全理事會回顧第2042(2012)和2043(2012)號決議,歡迎任命聯合國和阿拉伯國家聯盟敘利亞問題聯合特別代表,認為這是兩組織開展合作邁出的一個重要步驟,支持特別代表做出努力,繼續秘書長在這方面的斡旋。

  「安全理事會讚揚阿拉伯國家聯盟成員繼續致力於國際維持和平與建設和平工作,包括為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派遣部隊。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2012年7月10日至12日在維也納就聯合國秘書處與阿拉伯國家聯盟及其專門組織秘書處之間的合作舉行的大會。

  「安全理事會確認,兩個組織的代表表示打算就共同關心的廣泛議程進行合作,酌情對人道主義危機制定適當的聯合對策,促進人權、表達自由、糧食保障、環境保護、打擊恐怖主義以及非法販運毒品和軍火,同時重申需要確保聯合國為恢復和平與安全做出的所有努力也尊重和促進法治。

  「安全理事會回顧它9月12日和14日就最近攻擊外交人員和使館館舍事件發表的新聞談話,重申無論這種行為的動機如何、何時發生和何人所為,都不可開脫。安全理事會強調,必須在世界各地尊重和理解宗教和文化多樣性。安全理事會着重指出,聯合國和阿拉伯國家聯盟共同承諾促進全球對話以增進寬容與和平,並鑑於最近發生的事件,呼籲加強合作,加強不同國家、文化和文明間的相互了解。

  「安全理事會確認,必須與阿拉伯國家聯盟加強能力建設方面的合作,以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

  「安全理事會表示決心採取有效步驟,按照《憲章》第八章的規定,進一步加強聯合國與阿拉伯國家聯盟之間的合作。

  「安全理事會請秘書長酌情報告加強兩組織之間的機構關係與合作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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