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5年第2號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5年第1號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5年第2號
S/PRST/2015/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2015年1月14日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5年第3號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理會2015年主席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15年1月14日安全理事會第7359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衝突後建設和平」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回顧其關於衝突後建設和平的各項決議和主席聲明,特別是S/PRST/2009/23、S/PRST/2010/20、S/PRST/2011/2、S/PRST/2011/4和S/PRST/2012/29,

並重申建設和平作為衝突後可持續和平與發展的基礎,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安全理事會讚賞地注意到秘書長關於衝突後立即建設和平的報告(S/2014/694)和報告中表明建設和平的作用和經驗教訓的某些國家的資料。
「安全理事會認識到,建設和平是聯合國系統在剛擺脫衝突國家中的工作的一個重要部分,重申要實現持久和平與安全,就要在統一考慮政治、安全和發展問題的基礎上不斷採用統籌兼顧做法,在剛擺脫衝突的國家中加強對人權的尊重,促進性別平等,加強法治,推動經濟發展,同時確認有關國家的具體需求和情況。
「安全理事會着重指出,剛擺脫衝突國家的政府和相關地方行動者,包括民間社會,負有成功開展建設和平工作的首要責任。
「安全理事會強調,必須讓各方參與推進本國的建設和平進程和目標,以確保社會各階層的需要都得到考慮。
「安全理事會重申,各國享有自主權和主導權是實現持久和平的關鍵,並重申各國當局負有確定優先事項和衝突後建設和平戰略的首要責任。
「安全理事會特別指出,國際社會和各國要不斷注意機構建設、擴大國家權力和重建核心公共行政職能、特別是建設和平等項工作,並提供財務和技術支助,以便在剛擺脫衝突國家中建立和維護和平。安全理事會認識到,建設和平工作仍因時常不能迅速和不斷地提供財務支助而受到阻礙。安全理事會歡迎聯合國建設和平基金髮揮作用,填補這些不足,敦促會員國向該基金和幫助剛擺脫衝突國家的其他相關多方捐助信託基金捐款,補充它們的資金。
「安全理事會確認聯合國系統和廣大國際社會集體開展的建設和平工作最近取得了成功,並確認聯合國、包括安理會和廣大國際社會在防止或減少衝突重現方面遇到的挫折和挑戰。安全理事會表示決心繼續審議衝突重現的根源。
「安全理事會期待收到2015年對建設和平架構進行審查的結果和審議審查的建議,以便加強聯合國系統的建設和平能力,包括加強建設和平架構的業績和影響,以期根據商定的職權範圍充分發揮它的潛力。
「安全理事會着重指出,對建設和平架構的審查要結合秘書長將對維和行動進行的審查進行並與之配合。
「安全理事會認識到,仍然需要讓婦女進一步參加一切有關防止和解決武裝衝突、維護和平與安全和衝突後建設和平的討論,並在討論中考慮到與性別平等有關的問題。
「安全理事會回顧其第1645(2005)號決議,肯定建設和平委員會在建設和平架構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強調安理會願意加強它同建設和平委員會的聯繫,包括更多地利用委員會的諮詢作用。安理會促請委員會進一步努力根據各國建設和平戰略和優先事項,進一步協調和統一各夥伴的政策,並通過與國際金融機構、鄰近國家和區域和次區域組織接觸和建立夥伴關係,確保各區域和國際社會提供支持和做出有效反應。安全理事會特別指出建設和平涉及的區域層面的重要性,並指出在處理建設和平委員會諮詢意見所涉政策和具體國家問題過程中,要同區域行動者接觸並與之合作。
「安全理事會指出,它尤其感謝建設和平委員會向其提供諮詢,因為委員會協助在列入安理會議程的國家中執行安理會的任務規定。
「安全理事會請秘書長在2015年12月前向安理會通報情況,並至遲在2016年12月向安理會提交報告,闡述聯合國進一步開展的衝突後建設和平工作,包括婦女進一步參加建設和平的進展,同時顧及建設和平委員會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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