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9年第4號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9年第3號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9年第4號
S/PRST/2019/4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2019年5月7日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9年第5號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理會2019年主席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19年5月7日安理會第8521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回顧其以往論及維和工作的相關決議和主席聲明。
「安全理事會特別指出維和作為聯合國在促進和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方面可採用的最有效工具之一的重要性。
「安全理事會重申諸如當事方同意、中立以及非自衛和履行授權不使用武力等維和基本原則,確認每個維和行動的任務都是根據有關國家的具體需要和局勢而制定,確認安理會期待它授權的任務得到全面執行。
「安全理事會歡迎秘書長努力通過其『以行動促維和』倡議調動所有合作夥伴和利益攸關方支持更有效的聯合國維和工作,並認識到《聯合國維和行動共同承諾宣言》在培訓和能力建設方面具有附加價值。
「安全理事會歡迎召開聯合國維和部長級會議、聯合國防務首長會議和聯合國警察首長峰會以加強對維和行動的支助,包括在培訓和能力建設方面的支助,並特別指出必須履行一些會員國在2019年聯合國維和部長級會議上所作承諾。
「安全理事會期待秘書長依照第2378(2017)號決議於2019年9月進行年度情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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