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260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259(1999)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260(1999)號決議
1999年8月20日安全理事會第4035次會議通過
聯合國安理會第1261(1999)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1998年6月5日第1171(1998)號、1998年7月13日第1181(1998)號、1999年3月11日第1231(1999)號決議和其他有關決議以及1999年5月15日的主席聲明(S/PRST/1999/13),
又回顧1999年6月11日第1245(1999)號決議將聯合國塞拉利昂觀察團(聯塞觀察團)的任務期限延長到1999年12月13日,
申明所有國家承諾尊重塞拉利昂的主權、政治獨立和領土完整,
審議了秘書長1999年7月30日的報告(S/1999/836),
1. 歡迎1999年7月7日塞拉利昂政府與塞拉利昂革命聯合陣線(聯陣)在洛美簽署了《和平協定》(S/1999/777),並讚揚多哥總統、秘書長特別代表、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西非經共體)和所有參與推動洛美談判的人為這一成就作出的貢獻;
2. 讚揚塞拉利昂政府果敢努力爭取和平,包括為執行《和平協定》已經採取了立法和其他措施,又讚揚聯陣領導人朝和平邁出了決定性的一步,並呼籲雙方確保協定的各項規定得到充分執行;
3. 又讚揚西非經共體軍事觀察組(西非觀察組)為在塞拉利昂恢復安全與穩定、保護平民和和平解決衝突作出的傑出貢獻,並敦促所有國家繼續向西非觀察組提供技術、後勤和財政支助,包括經由為支助塞拉利昂境內的維持和平及有關活動而設的聯合國信託基金來提供支助,以幫助觀察組在塞拉利昂維持關鍵的駐留,繼續執行其任務;
4. 核准暫時擴大聯塞觀察團到至多210名軍事觀察員,加上必要的設備和行政及醫療支助,以執行秘書長報告第38段規定的任務,並決定按秘書長報告第39段所述,新增的軍事觀察員應在安全條件許可時部署,並且暫時在西非觀察組提供安全的情況下行動;
5. 強調聯合國人員和有關人員的安全、保障和行動自由極為重要,注意到塞拉利昂政府和聯陣在《和平協定》中同意對此提供保證,並敦促塞拉利昂各方充分尊重聯合國人員和有關人員的地位;
6. 核准按秘書長報告第40至52段所述,加強聯塞觀察團的政治、民事、新聞、人權和兒童保護部門,包括任命一名秘書長副特別代表和擴大秘書長特別代表辦事處;
7. 鼓勵有關各方正就塞拉利昂維和行動的今後安排,包括西非觀察組和聯合國各自的工作、編制和任務規定等問題進行的磋商,並歡迎秘書長打算再向安理會提出關於聯塞觀察團新的任務規定和行動概念的全盤建議;
8. 籲請聯陣和塞拉利昂所有其他武裝集團根據《和平協定》的規定立即開始解散和交出武器,並充分參加塞拉利昂的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方案;
9. 敦促所有國家和國際組織,特別是經由國際復興開發銀行為此目的設立的信託基金,提供資源協助確保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方案順利進行;
10. 強調塞拉利昂迫切需要促進和平與民族和解,培養對人權負責和尊重的態度,在這方面注意到秘書長報告第54段的觀點,歡迎《和平協定》中關於在塞拉利昂設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和人權委員會的規定,並籲請塞拉利昂政府和聯陣確保這些委員會在《和平協定》規定的時限內迅速設立;
11. 歡迎塞拉利昂有關各方通過了《人權宣言》,並強調如秘書長報告第20段所述,塞拉利昂需要國際援助解決人權問題,作為在該國建立責任制的第一步;
12. 強調國際社會和塞拉利昂政府必須設計和執行一些方案,應付戰爭受害者、特別是肢體傷殘者的特殊需要,在這方面並歡迎塞拉利昂政府在《和平協定》中承諾為此目的設立一個特別基金;
13. 強調迫切需要向塞拉利昂人民提供大量人道主義援助,特別是在救濟機構迄今無法進入的國內大部分地區,並敦促所有國家和國際組織響應1999年7月提出的機構間訂正聯合呼籲,優先提供這種援助;
14. 籲請當事各方確保人道主義援助安全無阻地運交塞拉利昂需要援助的人,保證人道主義人員的安全和保障,並且嚴格遵守國際人道主義法的有關規定;
15. 強調需要持續慷慨援助塞拉利昂重建、經濟與社會復原和發展的更長期任務,並敦促所有國家和國際組織參加這些努力並積極提供捐助;
16. 歡迎塞拉利昂政府承諾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秘書長兒童和武裝衝突問題特別代表辦事處和其他國際機構合作,對塞拉利昂兒童戰鬥員長期的重返社會問題給予特別注意,並鼓勵參與的機構也關心塞拉利昂受衝突影響的所有兒童的特殊需要,包括經由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方案和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予以關注,並且支助肢體傷殘、遭受性剝削和誘拐的兒童受害者,支助恢復保健和教育服務,支助心理創傷的兒童復健和保護無人伴隨的兒童;
17. 歡迎秘書長報告第44段所述,他決定由聯合國與國家和國際夥伴協商,為塞拉利昂制訂一個戰略框架方針;
18. 秘書長隨時將塞拉利昂局勢詳細通報安理會,並儘快向安理會再提出一份報告,其中就該國可能需要的擴大的聯合國維持和平存在的任務規定和結構提出建議;
19.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第4035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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