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371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370(2001)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371(2001)號決議
2001年9月26日安全理事會第4381次會議通過
聯合國安理會第1372(2001)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1999年6月10日第1244(1999)號和2001年3月21日第1345(2001)號決議,以及2001年3月7日(S/PRST/2001/7)、2001年3月16日(S/PRST/2001/8)和2001年8月13日(S/PRST/2001/20)的主席聲明,
歡迎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政府為在其疆界內鞏固一個多族裔社會而採取的步驟,並表示完全支持進一步發展該進程,
在這方面歡迎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總統和四個政黨領袖於2001年8月13日在斯科普里簽署了《框架協定》,
歡迎國際上作出努力,包括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歐洲聯盟和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作出努力,與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和其他國家合作,防止該地區的族裔緊張局勢升級,並協助全面執行《框架協定》,從而促進該區域的和平與穩定,
歡迎2001年9月21日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常駐代表給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S/2001/897),
1. 重申其對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和該區域其他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所作的承諾;
2. 要求全面執行第1345(2001)號決議;
3. 支持全面及時地執行《框架協定》,反對利用暴力謀求政治目的,並強調只有和平政治解決才能確保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穩定與民主的未來;
4. 歡迎歐洲聯盟和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特別是通過國際觀察員的駐留,為促進執行《框架協定》所作的努力;
5. 贊同會員國和有關國際組織努力支持執行《框架協定》,在這方面大力支持應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政府的請求,在該國境內設立多國安全存在,以保障觀察員的安全,並請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政府繼續向安理會通報情況;
6. 要求有關各方確保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境內國際人員的安全;
7. 歡迎聯合國科索沃臨時行政當局特派團和國際安全存在(駐科部隊)努力全面執行第1244(1999)號決議,特別是進一步加緊努力,防止跨越邊界和疆界的未經批准的行動和非法武器運輸,沒收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科索沃境內的非法武器,並繼續向安理會通報情況;
8. 決定繼續處理此案。

第4381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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