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564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563(2004)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564(2004)號決議
2004年9月18日安全理事會第5040次會議通過
聯合國安理會第1565(2004)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2004年7月30日第1556(2004)號決議、2004年5月25日主席聲明(S/PRST/2004/18)、2004年6月11日第1547(2004)號決議和2003年8月26日第1502(2003)號決議,並考慮到秘書長蘇丹問題特別代表與蘇丹政府議定的《行動計劃》,
歡迎2004年8月30日秘書長的報告(S/2004/703)及在人道主義援助准入方面取得的進展,對其中第59至第67段指出蘇丹政府沒有完全履行其根據第1556(2004)號決議所作的承諾表示關切,並考慮到需要促進和恢復弱勢民眾的信任,從根本上改善達爾富爾總體的安全環境;歡迎該報告所載各項建議,特別是關於宜大幅擴大非洲聯盟駐蘇丹達爾富爾地區特派團的建議,
歡迎非洲聯盟參與處理達爾富爾局勢並發揮領導作用,
歡迎2004年9月6日非洲聯盟主席、尼日利亞總統奧盧塞貢·奧巴桑喬給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包括他請求國際社會支助擴大非洲聯盟駐達爾富爾特派團的呼籲,
重申承諾按照2002年7月20日《馬查科斯議定書》和後來根據這項議定書籤訂的、經蘇丹政府同意的各項協定,維護蘇丹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獨立,
回顧2004年7月3日蘇丹政府同聯合國秘書長發表的《聯合公報》,確認聯合執行機制和秘書長特別代表為落實公報的宗旨和第1556(2004)號決議的要求而作出的努力,
歡迎蘇丹政府已經採取若干步驟,取消對提供人道主義救濟所設置的行政障礙,使更多的人道主義工作人員以及國際人權非政府機構能夠進出達爾富爾,並確認蘇丹政府已擴大了與聯合國人道主義機構及其合作夥伴的合作,
敦促蘇丹政府和反叛集團為這種人道主義救濟工作提供便利,允許人道主義供應品和工作人員暢行無阻,包括必要時從陸路和空中越過蘇丹同乍得和利比亞的邊界,
表示嚴重關切在安全、保護平民、解除金戈威德民兵武裝、以及查明應對在達爾富爾發生的侵犯人權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行為負責的金戈威德民兵首領並將其繩之以法等方面,缺乏進展,
回顧蘇丹政府對保護其境內居民、尊重人權、維持法律和秩序負有首要責任,所有各方均須尊重國際人道主義法,
着重指出蘇丹各反叛集團,特別是正義與平等運動和蘇丹解放軍/運動,也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步驟,尊重國際人道主義法和人權法,
強調達爾富爾危機的最終解決必須包括境內流離失所者和難民安全、自願地返回原來的家園,在這方面注意到2004年8月21日蘇丹政府同國際移徙組織(移徙組織)簽訂的《諒解備忘錄》,
決心盡一切努力終止達爾富爾人民的苦難,
認定蘇丹局勢對國際和平與安全及該區域的穩定構成威脅,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 申明嚴重關切蘇丹政府沒有全面履行安理會第1556(2004)號決議以及2004年7月3日同秘書長發表的《聯合公報》所述的各項承諾,未能如安理會所期望的那樣改善不斷受蹂躪的達爾富爾平民的安全,並所有各方最近破壞停火的行為,特別是對停火委員會報告的蘇丹政府使用直升機襲擊和金戈威德民兵2004年8月26日攻擊亞辛、海沙拜和加拉布等村莊的行為,感到憤慨
2. 歡迎支持非洲聯盟擬增強和擴充其駐蘇丹達爾富爾監測團的意向,鼓勵進行主動積極的監測;
3. 敦促各會員國支持非洲聯盟的這些努力,包括提供支助非洲聯盟特派團迅速擴大所需的一切設備以及後勤、財政、物質和其他資源,並支持非洲聯盟為和平解決危機和保護達爾富爾人民福祉而作出的各項努力,歡迎蘇丹政府在其2004年9月9日致安全理事會的信中要求非洲聯盟增加該聯盟部署在達爾富爾的監測人員,敦促蘇丹政府採取一切必要步驟落實這一承諾,並與非洲聯盟充分合作,確保一個安全和穩定的環境;
4. 呼籲蘇丹政府和各反叛集團,特別是正義與平等運動和蘇丹解放軍/運動,在非洲聯盟的主持下共同努力,在目前由奧巴桑喬總統領導的、在阿布賈舉行的談判中達成政治解決,注意到迄今取得的進展,敦促談判各方立即簽署和執行人道主義協定,並儘快締結一項關於安全問題的議定書,強調支持非洲聯盟發揮作用,監測所達成的各項此類協定的執行情況;
5. 敦促蘇丹政府和蘇丹人民解放運動迅速締結一項全面和平協定,這是建設和平與繁榮的蘇丹的關鍵步驟;
6. 申明應允許境內流離失所者、難民和其他弱勢民眾在確實具備適當協助和保障的情況下,安全體面地自願回返家園;
7. 再次呼籲蘇丹政府結束達爾富爾的有罪不罰局面,查明所有應對大規模侵犯人權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行為負責者,包括人民保衛部隊成員和金戈威德民兵,將其繩之以法,並堅決要求蘇丹政府採取各種必要的措施,制止一切暴力和暴行;
8. 籲請蘇丹所有各方採取必要步驟,確保停火委員會報告的違約行為立即得到處理,對此種違約行為負責的人受到追究;
9. 要求蘇丹政府向非洲聯盟特派團提交文件,特別是提交已經解除武裝的金戈威德民兵的名單以及因侵犯人權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而被逮捕者的名單,說明其執行第1556(2004)號決議和2004年4月8日《恩賈梅納停火協定》的情況,以備核查;
10. 要求所有武裝集團,包括反叛部隊,終止一切暴力,為國際人道主義救濟和監測工作提供合作,確保其成員遵守國際人道主義法,並改善人道主義工作人員的安全保障;
11. 重申全力支持2004年4月8日《恩賈梅納停火協定》,在這方面,敦促蘇丹政府按照其所作承諾,不在達爾富爾地區上空進行任何軍事飛行;
12. 秘書長儘快成立一個國際調查委員會,以便立即調查關於各當事方在達爾富爾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和人權法的報告,確定是否曾發生種族滅絕行為,並查明此類行為的實施者,以確保追究其責任,籲請所有各方與這一委員會充分合作,還請秘書長與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協力採取適當步驟,增派駐達爾富爾的人權監測員;
13. 籲請各會員國緊急向目前正在達爾富爾和乍得境內開展的人道主義工作提供慷慨、持續的捐助,以彌補由於聯合國的不斷呼籲未獲積極響應而出現的不足,強調會員國需要毫不拖延地落實所作的認捐,並歡迎迄今提供的大量捐助;
14. 宣布:如果蘇丹政府沒有全面遵守第1556(2004)號決議或本決議,包括在安理會與非洲聯盟磋商後認為蘇丹政府在擴大和延長非洲聯盟在達爾富爾監測團的部署方面不提供充分合作,安理會應考慮採取《聯合國憲章》第四十一條規定的其他措施,如針對蘇丹石油部門、蘇丹政府或蘇丹政府個別成員的行動,以便採取有效行動,促使全面遵守決議或提供充分合作;
15. 秘書長在依照安理會第1556(2004)號決議的規定向安理會提交的每月報告中,說明蘇丹政府在遵照本決議各項要求方面是否取得進展,並說明蘇丹政府和蘇丹人民解放運動為緊急締結一項全面和平協定而作出的努力;
16. 決定繼續處理此案。

第5040次會議以11票對零票、4票棄權(阿爾及利亞、中國、巴基斯坦和俄羅斯聯邦)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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