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589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588(2005)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589(2005)號決議
2005年3月24日安全理事會第5148次會議通過
聯合國安理會第1590(2005)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關於阿富汗的各項決議,尤其是2004年3月26日將聯合國阿富汗援助團(聯阿援助團)任務期限延至2005年3月26日的第1536(2004)號決議,
重申對阿富汗主權、獨立、領土完整和國家統一的堅定承諾,
再次歡迎2004年10月9日成功舉行總統選舉,
確認迫切需要對付阿富汗境內一直存在的各種挑戰,包括禁毒,某些地區缺乏安全,恐怖主義威脅,在全國範圍使阿富汗民兵全面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以及解散非法武裝團伙,及時籌備議會、省級和地區選舉,建立阿富汗政府機構,加快司法部門改革,促進和保護人權,以及經濟和社會發展,
重申在這方面繼續支持執行2001年12月5日《波恩協定》和2004年4月1日《柏林宣言》及其各項附件的規定,並承諾此後繼續支持阿富汗政府和人民重建自己的國家,鞏固憲政民主基礎,恢復他們在國際大家庭中的合法地位,
回顧並強調2002年12月22日《喀布爾睦鄰友好關係宣言》(S/2002/1416)的重要性,鼓勵所有有關國家繼續貫徹《喀布爾宣言》和2003年9月在迪拜簽署的《關於貿易、過境和內向型投資的宣言》,
表示讚賞並堅決支持秘書長及其阿富汗問題特別代表目前正在開展的努力,強調聯合國在促進阿富汗和平與穩定方面繼續發揮中心和公正作用,
1. 歡迎秘書長2005年3月18日的報告(S/2005/183);
2. 決定從本決議通過之日起將聯阿援助團的任務期限再延長12個月;
3. 強調必須緊急建立儘早舉行自由公正選舉的框架,在這方面歡迎聯合選舉管理機構宣布將於2005年9月18日舉行議會下院(人民院)和省理事會選舉,籲請聯阿援助團繼續提供必要支助以促成在最廣泛參與情況下及時進行選舉,並敦促捐助界與阿富汗政府和聯阿援助團密切協作,迅速根據該框架提供必要財政支助,並考慮向選舉觀察團提供捐助。
4. 強調提供安全保障對舉行可信的議會、省級和地區選舉至關重要,為此籲請會員國提供人員、設備和其他資源,支持在阿富汗其他地區擴大國際安全援助部隊以及設立省級重建隊,並與聯阿援助團和阿富汗政府密切協作;
5. 歡迎國際社會努力協助建立阿富汗新議會並確保其有效運作,這對阿富汗政治未來和邁向自由民主的阿富汗至關重要;
6. 歡迎按照《波恩協定》開展的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復員方案)進程已取得重大進展,鼓勵阿富汗政府繼續積極努力加速復員方案進程以使其能在2006年6月完成,解散非法武裝團伙以及處置彈藥儲存,並國際社會進一步為這些努力提供援助;
7. 歡迎阿富汗政府迄今為執行2003年5月通過的國家禁毒戰略所作出的努力,包括2005年2月啟動《2005年禁毒執行計劃》,這反映阿富汗政府以新的決心解決毒品種植、生產和販運問題,敦促阿富汗政府採取果斷行動,制止毒品加工和貿易並在建立機構、宣傳運動,替代生計、阻截和執法、刑事司法、根除毒品、減少需求、治療吸毒成癮者和區域合作等領域採取該計劃提出的具體措施,並籲請國際社會為阿富汗政府全面執行該計劃的所有方面提供各種可能的援助;
8. 支持在阿富汗境內、阿富汗鄰國和販運路線沿途國家打擊毒品及其前體的非法販運活動,包括增強它們之間的合作,以加強緝毒管制,遏止毒品流動,並為此歡迎在2002年12月22日《喀布爾睦鄰友好關係宣言》的框架內於2004年4月1日簽署《禁毒問題柏林宣言》;
9. 聯阿援助團繼續支持目前為建立公正、透明的司法系統所作的努力,包括重建和改造監獄部門,以便在阿富汗全國加強法治;
10. 籲請各方在阿富汗全國充分尊重人權和國際人道主義法,在這方面聯阿援助團在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的支持下,繼續協助全面執行阿富汗新憲法人權條款,特別是關於婦女充分享有人權的條款,讚揚阿富汗獨立人權委員會勇敢監測阿富汗境內尊重人權的情況並堅定促進和保護人權,在這方面歡迎委員會2005年1月29日的報告和擬議的國家過渡時期司法戰略,並國際社會支持這項努力;
11. 歡迎阿富汗國家軍隊和阿富汗國家警察的發展壯大以及正在為加強其能力而作出的努力,認為這是朝向實現由阿富汗安全部隊在全國各地提供安全保障和確保法治的目標邁出的重要步驟;
12. 籲請阿富汗政府在國際社會、包括持久自由行動聯盟和國際安全援助部隊根據其不斷發展的特定職責提供援助的情況下,繼續消除基地組織分子、塔利班和其他極端主義團伙、民兵部隊派別暴力行動和犯罪活動,特別是毒品貿易暴力活動對阿富汗的安全與穩定造成的威脅;
13. 秘書長在議會選舉後及時向安理會報告阿富汗的形勢發展,並就聯阿援助團的未來作用提出建議;
14.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第5148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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