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694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693(2006)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694(2006)號決議
2006年7月13日安全理事會第5487次會議通過
聯合國安理會第1695(2006)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的決議和主席聲明,包括2006年3月31日第1667號決議,
注意到,秘書長考慮到聯合國利比里亞特派團(聯利特派團)已經完成一系列任務,並根據對該特派團的有關任務和組成進行的審查,在2006年3月14日的報告(S/2006/159)中除其他外,建議調整該特派團的配置,並注意到秘書長2006年6月9日的報告(S/2006/376)再次建議增加一支建制警察部隊,
認定利比里亞局勢繼續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 決定按目前的核定人數,將聯利特派團的核定民警人數增加125人,並將聯利特派團的核定軍事人員減少125人,
2.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第5487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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