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705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704(2006)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705(2006)號決議
2006年8月29日安全理事會第5518次會議通過
聯合國安理會第1706(2006)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注意到2006年8月25日秘書長給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S/2006/688),
決定,儘管有《盧旺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規約》第12條之三的規定,且根據《法庭規約》第12條之三的規定,索洛米·巴隆吉·博薩法官作為法庭審案法官的當選任期將於2007年6月24日結束,但批准她自2006年8月28日起,繼續擔任布塔雷案的法官,直至結案。

第5518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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