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2412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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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2413(2018)號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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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關於蘇丹和南蘇丹局勢的決議和主席聲明,特別是第1990(2011)、 2024(2011)、 2032(2011)、 2046(2012)、 2047(2012)、 2075(2012)、 2104(2013)、 2126(2013)、 2156(2014)、 2179(2014)、 2205(2015)、 2230(2015)、 2251(2015)、 2287(2016)、 2318(2016)、 2352(2017)和2386(2017)號決議及其S/PRST/2012/19和S/PRST/2013/14號主席聲明,以及安理會2012年6月18日、 2012年9月21日、 2012年9月28日、 2013年5月6日、 2013年6月14日、 2014年2月14日、 2014年3月17日、 2014年12月11日和2015年11月27日的新聞談話,
歡迎聯合邊界核查和監測機制(邊界核監機制)執行工作取得進展,在當事方之間產生了積極的勢頭,同時注意到第2386(2017)號決議第9段所述措施尚未充分和全面落實,促請各方毫不拖延地執行這些措施,
強調指出蘇丹和南蘇丹政府需要根據安全理事會第2046(2012)號決議、非洲聯盟和平與安全理事會2012年4月24日路線圖以及聯合政治和安全機制2017年10月31日的公報充分落實邊界核監機制,
讚揚非洲聯盟高級別執行小組和聯合國阿卜耶伊臨時安全部隊(聯阿安全部隊)繼續向當事方提供協助,
表示注意到秘書長2018年4月3日的報告(S/2018/293),
確認目前阿卜耶伊以及蘇丹和南蘇丹邊界沿線局勢繼續嚴重威脅國際和平與安全,
1. 決定將第2024(2011)號決議以及第2075(2012)號決議第1段規定的聯阿安全部隊修訂任務延至2018年10月15日,還決定這將是最後一次任務延期,除非雙方採取第3段所述具體措施;
2. 決定維持聯阿安全部隊4791人核定兵力上限至2018年10月15日,還決定2018年10月15日起將核定兵力上限減至4250人,除非安理會按照本決議第1和第3段的規定,決定延長第2024(2011)號決議以及第2075(2012)號決議第1段規定的修訂任務;
3. 認定雙方也應在標界工作的以下具體方面取得可計量的明顯進展;
(1) 繼續長期准予所有聯阿安全部隊開展空中和地面巡邏,包括可在非軍事化邊界安全區內降落,繼續在提出請求後至遲72小時內對要求的飛機架次給予100%核准,以便為聯阿安全部隊和邊界核監機制的充分行動自由提供便利;
(2) 最後商定邊界核監機制的4個小組駐地,並就「14英里」區問題舉行1次特設委員會會議,商定薩發哈/吉爾阿德姆附近的小組駐地位置;
(3) 為雙方撤出非軍事化邊界安全區舉行至少2次聯合政治與安全機制的會議;
(4) 為建立蘇丹和南蘇丹一期跨境走廊進一步取得進展,包括最後確定開闢庫斯提-任克走廊;
(5) 根據非洲聯盟高級別執行小組和聯合政治與安全機制的指示,在非軍事化邊界安全區內的10個選定起始過境點中增設2個走廊,並最後確定開通其餘邊境走廊的計劃;
(6) 舉行至少兩次聯合邊境委員會和標界聯委會會議,以最後確定標界聯委會給聯合邊境委員會的報告,按照聯合政治與安全機制3月5日的決定討論如何標定已商定的邊境地段的邊界,並恢復標界討論,包括在已簽署的協議框架內就爭議地區舉行談判;
4. 請秘書長至遲於2018年9月15日向安理會通報根據本決議第3段和第2386(2017)號決議第9段所採取的任何步驟的執行進展情況;
5.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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