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2465號決議

2464(2019) 聯合國安理會第2465(2019)號決議
S/RES/2465(2019)
2019年4月12日
發布機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246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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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 S/RES/2465 (2019)

安全理事會 Distr.: General
12 April 2019

第2465(2019)號決議

2019年4月12日安全理事會第8509次會議通過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關於蘇丹和南蘇丹局勢的決議和主席聲明,特別是第1990(2011)2024(2011)2032(2011)2046(2012)2047(2012)2075(2012)2104(2013)2126(2013)2156(2014)2179(2014)2205(2015)2230(2015)2251(2015)2287(2016)2318(2016)2352(2017)2386(2017)2412(2018)2416(2018)2438(2018)2445(2018)號決議及S/PRST/2012/19S/PRST/2013/14號主席聲明,以及安理會2012年6月18日、2012年9月21日、2012年9月28日、2013年5月6日、2013年6月14日、2014年2月14日、2014年3月17日、2014年12月11日和2015年11月27日向新聞界發表的談話,

欣見聯合邊界核查與監測機制(邊界核監機制)的落實工作取得進展,鼓勵各方在此方面繼續努力,同時注意到第2438(2018)號決議第3段所述措施未得以完全落實,

強調指出蘇丹和南蘇丹兩國政府需根據安全理事會第2046(2012)號決議、非洲聯盟和平與安全理事會2012年4月24日路線圖以及聯合政治和安全機制2019年3月18日公報充分落實邊界核監機制,

讚揚非洲聯盟高級別執行小組和聯合國阿卜耶伊臨時安全部隊(聯阿安全部隊)繼續向各方提供協助,

表示注意到秘書長2018年8月20日的報告(S/2018/778),

確認阿卜耶伊以及蘇丹與南蘇丹邊界沿線當前局勢繼續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1. 決定將第2024(2011)號決議以及第2075(2012)號決議第1段規定的聯阿安全部隊修訂任務延長至2019年10月15日,還決定這將是最後一次任務延期,除非各方採取第3段所述具體措施;

2. 決定,到2019年10月15日,聯阿安全部隊的核定兵力上限將減少557人,除非安理會決定根據第1和第3段把第2024(2011)號決議以及第2075(2012)號決議第1段規定的修訂任務期限延長;

3. 認定雙方還應在標界方面取得可計量的進展,具體採取以下措施:

(1) 聯阿安全部隊和邊界核監機制巡邏:繼續給予長期許可,使聯阿安全部隊所有空中和地面巡邏能夠實現充分的行動自由,包括在非軍事化邊界安全區內降落,並保持飛行申請提出後至遲72小時內100%予以核准的狀態,

(2) 邊界核監機制隊部:雙方均要求從阿布庫薩/溫庫爾附近撤出部隊,以便在該地點設立一個隊部,

(3) 聯合政治和安全機制:在任務期間召開至少兩屆聯合政治和安全機制常會,為邊界核監機制提供明確指導,

(4) 非軍事化邊界安全區:雙方按照在2019年3月18日聯合政治和安全機制內作出的承諾,完全撤出非軍事化邊界安全區,並將撤出情況通知聯阿安全部隊供後者核查,

(5) 過境走廊:根據聯合政治和安全機制2019年3月18日的決議,開放六個商定的過境走廊,並與聯阿安全部隊一起核查這些走廊的運作和過境通行自由的情況,

(6) 標界:聯合邊境委員會和標界聯委會舉行至少兩次會議,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各舉行一次會議;根據聯合邊境委員會2019年3月12至14日會議的決議,最後確定標界聯委會提交聯合邊境委員會的報告,其中列入商定、有爭議和有主權主張的地區;為商定邊界線的標界商定詳細工作計劃和預算;恢復標界討論,包括在已簽署各項協定的框架內就有爭議地區進行談判,

(7) 國家監測員:按照2019年3月18日聯合政治和安全機制的商定,完成國家監測員的部署,以解決邊界核監機制中尚未解決的人員短缺問題;

4. 鼓勵非洲聯盟高級別執行小組繼續與各方互動協作,以解決懸而未決的邊界爭端;

5. 表示打算請秘書長根據當前的政治和安全局勢,提出關於調整聯阿安全部隊任務,包括關於聯阿安全部隊對邊界核監機制的支助的最新建議,以便為聯阿安全部隊可行的撤出戰略創造條件;

6. 秘書長至遲於2019年9月15日向安理會書面通報根據本決議第3段所採取的任何步驟的執行進展情況;

7.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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