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2574號決議

2573(2021) 聯合國安理會第2574(2021)號決議
S/RES/2574(2021)
2021年5月11日
發布機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2575(2021)
本作品收錄於《Portal:聯合國安理會2021年決議

經書面投票以15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

聯合國 S/RES/2574 (2021)

安全理事會 Distr.: General
11 May 2021

第2574(2021)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2021年5月11日通過

安全理事會,

重申充分致力於哥倫比亞共和國的和平進程,

回顧安理會關於哥倫比亞和平進程的所有決議和主席聲明,

歡迎自《結束衝突和建設穩定持久和平的最終協議》(《最終協議》)通過以來,哥倫比亞各地在實現和平方面取得進展,敦促各當事方在國家相關機構、安全部隊和民間社會的支持下共同努力,通過全面執行《最終協議》保持進展,應對各種挑戰,特別是受衝突影響地區的持續暴力問題,在此方面回顧秘書長在S/2020/1301號報告中所建議的2021年五個優先事項,

特別回顧安理會第2366(2017)號決議,其中設立了聯合國哥倫比亞核查團(核查團),負責按照《最終協議》第6.3.3條的要求,核查哥倫比亞政府和哥倫比亞革命武裝力量(哥人民軍)執行《最終協議》第3.2和3.4條的情況,回顧核查團在這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

知悉哥倫比亞總統2021年1月13日代表哥倫比亞政府並經前哥人民軍黨派同意後發出的信函(S/2021/147),其中要求在《最終協議》所設想的核查團任務中增加一項任務,即核查和平特別司法管轄機制所作判決的遵守情況,表示注意到信中具體列述的總統穩定和鞏固事務顧問辦公室的協調作用,

注意到,根據《最終協議》的規定,和平特別司法管轄機制所作判決的總體目的將是實現受害者權利、鞏固和平,並將有必要針對已致傷害發揮最大的恢復性和賠償職能,

認識到核查團可有助於對《最終協議》所建立的尋求真相、正義、賠償和防止重陷衝突綜合系統建立信任,這是和平進程取得成功和衝突受害者權利得以實現的不可或缺要素,

審議了秘書長2021年2月24日給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S/2021/186),

1. 決定,應哥倫比亞政府要求並為了支持《最終協議》的全面執行,除了最近一次由第2545(2020)號決議延期的現有任務規定外,核查團還應核查和平特別司法管轄機制依據《最終協議》第5.1.2確立的判決框架對機制認定已在承認真相和責任及確定事實和行為法庭上承認詳細和完整真相和責任的個人所作判決的遵守和執行情況;

2. 還決定,核查團在此方面的任務應如秘書長信(S/2021/186)中所述,包括核查被判刑者刑期服刑情況以及哥倫比亞國家當局為判決得以遵守建立必要條件的情況,核查團應按秘書長信中所述為此類核查工作訂立包容的戰略方針,指出信中建議側重於遵守情況和特定個案的總體趨勢;

3. 歡迎秘書長提議核查團現有報告周期包括報告本決議第1段所述的對判決遵守情況的核查,隨時向安理會全面通報核查團的準備工作以及核查的進展、評估和最終結果;

4. 決定將核查團任務期延長至2021年10月31日;

5. 表示願意與哥倫比亞政府就根據相關各方的商定進一步延長核查團任務期事宜開展合作。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訊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訊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