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2596號決議
← | 2595(2021) | 聯合國安理會第2596(2021)號決議 S/RES/2596(2021) 2021年9月17日 發布機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
2597(2021) |
第8862次會議以15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 |
聯合國 | S/RES/2596 (2021) |
安全理事會 | Distr.: General 17 September 2021 |
第2596(2021)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2021年9月17日第8862次會議通過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關於阿富汗的各項決議,特別是將聯合國阿富汗援助團(聯阿援助團)任務期延長至2021年9月17日的第2543(2020)號決議,
強調指出聯合國將繼續在促進阿富汗和平與穩定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
重申堅定致力於阿富汗的主權、獨立、領土完整和民族團結,重申繼續支持阿富汗人民,
強調建立一個具有包容性和代表性的政府的重要性,還強調婦女充分、平等和切實參與以及維護人權、包括維護婦女、兒童和少數群體的人權的重要性,
認識到需要加大力度向阿富汗提供人道主義援助,認識到聯合國在此方面的重要協調作用,重申,有效實施人道主義援助,這需要所有當事方給予聯合國人道主義機構和其他人道主義行為體充分、安全和暢通無阻的人道主義援助准入,
重申必須打擊阿富汗境內恐怖主義,包括安全理事會第1267(1999)、1989(2011)和2253(2015)號決議所設委員會所指認的恐怖主義者,必須確保阿富汗領土不被用於威脅或攻擊任何國家、策劃或資助恐怖主義行為、庇護或訓練恐怖主義分子,確保任何阿富汗團體或個人不得支持在任何國家領土內活動的恐怖主義分子,
1. 歡迎秘書長2021年9月2日的報告(S/2021/759);
2. 表示讚賞聯合國長期致力於支持阿富汗人民,重申安理會全力支持聯阿援助團和秘書長特別代表的工作;
3. 決定將第2543(2020)號決議確定的聯阿援助團任務的期限延長至2022年3月17日;
4. 強調指出聯阿援助團和其他聯合國機構、基金和方案在阿富汗各地繼續派駐力量的至關重要性,促請阿富汗和國際社會各方配合聯阿援助團執行任務,確保聯合國人員和有關人員在該國全境的安全、安保和通行自由;
5. 請秘書長根據政治、安全和社會形勢近況,不遲於2022年1月31日向安全理事會提交關於聯阿援助團任務的戰略和行動建議書面報告,並請秘書長每兩個月向安理會通報阿富汗局勢和聯阿援助團的工作,直至2022年3月17日;
6.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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