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2668號決議
← | 2667(2022) | 聯合國安理會第2668(2022)號決議 S/RES/2668(2022) 2022年12月21日 發布機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
2669(2022) |
第9229次會議以15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 |
第2668(2022)號決議
2022年12月21日安全理事會第9229次會議通過
安全理事會,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重申安全理事會根據《聯合國憲章》負有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首要責任,
最強烈地譴責殺害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人員和針對他們的一切暴力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拘留和綁架行為,回顧指出,針對維持和平人員的此類行為可能構成戰爭罪,
致敬所有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人員,包括那些為了和平事業而因公殉職者,
特別指出維持和平作為聯合國可用於促進和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最有效工具之一的重要性,重申持久和平並不能僅通過軍事和技術干預手段得以實現或維持,而需憑藉政治解決辦法,堅信政治解決應是聯合國和平行動籌劃和部署的導向,理解聯合國和平行動是指維持和平行動和特別政治任務,
表示特別關切面臨廣泛挑戰並在複雜環境中開展行動的聯合國和平行動人員的總體福祉,
注意到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人員部署在日益惡化而且複雜的政治和安全環境中,表示嚴重關切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人員面臨的安全威脅和針對性襲擊,這對聯合國行動構成重大挑戰,
表示深為讚賞聯合國和平行動所有聯合國人員面對2019冠狀病毒病大流行及其後果作出了非凡努力,
認識到針對聯合國的錯誤信息和虛假信息宣傳可能對和平行動人員的安全保障、精神衛生及其保護平民和充分執行任務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確認並鼓勵部隊和警察派遣國繼續對維持和平行動人員進行部署前培訓,以便在部署人員之前對其進行篩查,讓其做好心理準備,以應對日益嚴峻和危險的行動環境,包括通過本國確定的精神衛生問題和相關風險因素評估、預防、減輕和治療程序,
注意到聯合國和平行動人員的精神衛生對聯合國和平行動效力的影響,
強調必須向聯合國和平行動人員提供及時、充分的精神衛生和社會心理支持,鼓勵會員國、捐助方和有關各方將精神衛生和社會心理支持服務納入人道主義應急行動,
回顧2017年《聯合國工作人員身心健康調查數據報告》,注意到秘書處通過2018年聯合國精神衛生和健康戰略,努力滿足聯合國人員的需求並提高評估、預防、緩解和治療精神衛生問題及相關風險因素的組織能力,
注意到聯合國秘書處正在與由會員國、世界衛生組織和其他非政府組織組成的諮詢委員會的專家一道,在軍警人員精神衛生領域開展工作,
1. 確認需要提高對於向聯合國和平行動人員提供精神衛生和社會心理支持的重要性的認識;
2. 鼓勵部隊和警察派遣國,包括會員國和聯合國秘書處,酌情在部署前培訓期間向支助人員提供精神衛生服務,以使有關人員能有效辨別精神痛苦的跡象和症狀;
3. 鼓勵聯合國秘書處以及部隊和警察派遣國,酌情包括會員國,在部署期間繼續營造一種重視健康和關愛的文化;
4. 又鼓勵部隊和警察派遣國,酌情包括會員國和聯合國秘書處,在部署後階段繼續向和平行動人員提供適當的精神衛生和社會心理支持服務,視需要顧及接受服務者的需求和經歷,並酌情採取促進性別平等的辦法;
5. 請秘書長在安全理事會第2378(2017)號決議規定須提交的全面報告中酌情載入關於2018年聯合國精神衛生和健康戰略各方面執行情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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