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323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322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323號決議
1972年12月6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324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六日
第323(1972)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憶其一九七二年二月四日第309(1972)號決議和一九七二年八月一日第319(1972)號決議,並以不妨礙就納米比亞問題所通過的其他各項決議為前提,

重申聯合國對於納米比亞人民和領土負有特殊責任和義務,

回憶國際法院一九七一年六月二十一日的諮詢意見,

重申納米比亞人民有不可剝奪和不可侵犯的自決和獨立權利,

申明納米比亞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原則絕不能受任何條件的限制,

審查了秘書長依照第319(1972)號決議的規定提出的報告,

1.滿意地注意到納米比亞人民再度有了機會在其本國領土內向聯合國代表清楚而明確地表示了他們的願望;

2.感覺興趣地注意到,經秘書長代表咨商過的絕大多數意見肯定表示贊成立刻廢除「本土」政策,南非行政當局撤出該領土,納米比亞達到國家獨立,並保持其領土完整,從而進一步確認聯合國對這個問題採取的一貫立場;

3.對於南非政府沒有完全和明確地說明關於納米比亞的自決和獨立的政策,深表遺憾

4.鄭重重申解決納米比亞問題必須根據納米比亞人民應有的實行自決、獲得民族獨立和保持其領土完整的不可剝奪和不可侵犯的權利,並且拒斥與此相反的任何解釋、措施或政策;

5.秘書長根據上面第4段的規定,與依照第309(1972)號決議所設立的安全理事會小組協商和密切合作,並斟酌情況取得各代表的協助,繼續進行他的寶貴的努力,使納米比亞人民確能自由地並嚴格按照人類平等的原則,依據聯合國憲章行使其自決和獨立的權利;

6.又要求南非政府同秘書長充分地合作去執行本決議,以便在納米比亞實現和平轉移權力;

7.要求其他有關方面繼續展開它們同秘書長的寶貴合作,以協助他執行本決議;

8.決定:安全理事會成員於一九七三年一月一日局部改組後,安理會應指派代表填補依據第309(1972)號決議設立的小組的空缺;

9.要求秘書長儘快,並至遲在一九七三年四月三十日前,把執行本決議的情況,向安全理事會報告。


第一六八二次會議以十三票對零票、一票棄權(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通過。 1


  1 一個理事國(中國)沒有參加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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