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398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397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398號決議
1976年11月30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399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一九七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398(1976)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審議了秘書長關於聯合國脫離接觸觀察員部隊的報告,

注意到為建立中東地區持久和公正的和平所作的努力,以及繼續和加強這種努力的迫切需要,

該地區目前的緊張狀態表示關切

決定

(a)要求有關方面立即執行安全理事會一九七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第338(1973)號決議

(b)將聯合國脫離接觸觀察員部隊的任務再延長六個月,至一九七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為止;

(c)請秘書長在這六個月期滿時,提出關於局勢發展和執行第338(1973)號決議所採取措施的報告。


第一九七五次會議以十二票對零票通過。 1


1 三個成員國(貝寧、中國和阿拉伯利比亞共和國)沒有參加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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