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404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403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404號決議
1977年2月7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405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一九七七年二月八日
第404(1977)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注意到一九七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貝寧人民共和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臨時代辦給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

聽取了貝寧人民共和國常駐代表的聲明,

考慮到聯合國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得為侵害任何國家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的目的,或以與聯合國宗旨不符的任何其他方法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

1.確認貝寧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必須受到尊重;

2.決定向貝寧人民共和國派出由安全理事會三個成員國組成的一個特派團以便調查一九七七年一月十六日在科托努發生的事件,並至遲於一九七七年二月底提出報告;

3.決定這個特派團的成員由主席同安全理事會各成員國進行協商後予以任命;

4.秘書長對特派團提供必要協助;

5.決定繼續處理這個問題。


第一九八七次會議以協商一致方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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