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460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459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460號決議
1979年12月21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461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460(1979)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關於南羅得西亞的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第232(1966)號和一九六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第253(1968)號決議以及其後各項有關決議,

重申大會一九六〇年十二月十四日第1514(XV)號決議的規定,

滿意地注意到倫敦蘭開斯特宮會議已經就規定真正多數人統治的自由獨立的津巴布韋的憲法、就執行這個憲法的安排以及就停火取得了協議,

又注意到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已經再度負起管理國的責任,致力於以自由民主的選舉使南羅得西亞非殖民化,從而使南羅得西亞按照第1514(XV)號決議的目標獲得能為國際社會所承認的真正獨立,

南羅得西亞十四年反叛所造成的死亡、損耗和苦難表示惋惜

深知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消除對該地區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一切威脅,

1.重申津巴布韋人民享有《聯合國憲章》所載並符合大會第1514(XV)號決議各項目標的不可剝奪的自決、自由和獨立權利;

2.鑑於蘭開斯特宮會議所達成的協議,決定請各會員國結束在憲章第七章下按照關於南羅得西亞局勢的第232(1966)號第253(1968)號決議以及其後各項有關決議的規定對南羅得西亞採取的各項措施;

3.並決定解散其根據第253(1968)號決議依照安全理事會暫行議事規則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設立的委員會;

4.讚揚各會員國,特別是前線國家,按照憲章第二十五條所規定的義務執行了安全理事會關於對南羅得西亞施行制裁的各項決議;

5.聯合國所有會員國及各專門機構對南羅得西亞和各前線國家的重建工作,提供緊急援助,並為使所有的難民或流離失所的人返回南羅得西亞提供便利;

6.管理國和所有當事各方,嚴格遵守已經達成的協議,並完全忠實執行該協議;

7.要求管理國保證,除蘭開斯特宮協議規定的部隊以外,南非或其它外來的部隊,不論是正規軍或僱傭軍,都不得留在南羅得西亞或進入南羅得西亞;

8.秘書長為執行本決議第5段的規定,提供援助,特別是立即安排向有關國家提供一切形式的財政、技術和物質援助,使它們能夠克服所面臨的經濟和社會困難;

9.決定繼續審查南羅得西亞局勢,直到該領土獲得完全獨立為止。


第二一八一次會議以十三票對〇票,兩票棄權(捷克斯洛伐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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