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559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558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559號決議
1984年12月14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560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1984年12月14日
第559(1984)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注意到1984年12月12日秘書長關於聯合國塞浦路斯行動的報告,

注意到秘書長的建議,即安全理事會將聯合國駐塞浦路斯維持和平部隊的駐留期限再延長六個月,

還注意到塞浦路斯政府已經同意,鑑於島上的現況,1984年12月15日以後聯塞部隊仍有駐留塞浦路斯的必要,

重申第186(1964)號決議和其他有關決議的規定,

1.再次延長根據第186(1964)號決議成立的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在塞浦路斯的駐留期限至1985年6月15日止;

2.秘書長繼續其斡旋任務,隨時將所獲進展通知安全理事會,並於1985年5月31日以前就本決議的執行情況提出報告;

3.要求所有有關各方按照本任務規定繼續同聯塞部隊合作。

第2565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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