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564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563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564號決議
1985年5月31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565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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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5月31日
第564(1985)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主席1985年5月24日代表安理會成員就黎巴嫩某些地區暴力行為加劇一事所發表的聲明,

暴力行為不斷升級,涉及包括難民營中巴勒斯坦人在內的平民,造成各方嚴重傷亡和物質破壞,表示震驚

1.再一次對黎巴嫩境內的平民在生命和物質上蒙受嚴重損失表示最深切的關注,並呼籲一切有關方面停止對黎巴嫩境內、特別是在巴勒斯坦難民營內及其附近地區的平民的暴力行動;

2.再一次呼籲尊重黎巴嫩的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

3.呼籲所有方面採取必要步驟,以減輕暴力行動所造成的苦難,特別是要給予方便,讓聯合國各機構,尤其是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和工程處,以及包括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內的非政府組織,向所有的受害者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的工作,並強調必須保證這些組織的所有人員的安全;

4.呼籲各有關方面同黎巴嫩政府以及秘書長合作,以保證執行本決議,並請秘書長就此向安全理事會提出報告;

5.重申準備繼續密切注視局勢的發展。


第2582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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