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644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643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644號決議
1989年11月7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645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1989年11月7日
第644(1989)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1989年7月27日第637(1989)號決議

1.核可秘書長1989年10月11日的報告;

2.決定在安理會權力下立即設立聯合國中美洲觀察團,並請秘書長按照其上述報告,採取必要步驟,但須注意在當前對維持和平資源的需求日增時期應繼續謹慎掌握開支;

3.並決定除非安全理事會另作決定,聯合國中美洲觀察團的設立以六個月為期;

4.秘書長將今後事態發展隨時充分通報安全理事會。


第2890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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