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676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675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676號決議
1990年11月28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677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1990年11月28日
第676(1990)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1987年7月20日第598(1987)號、1988年8月9日第619(1988)號、1989年2月8日第631(1989)號、1989年9月29日第642(1989)號、1990年3月29日第651(1990)號和1990年9月27日第671(1990)號決議,

審議了1990年11月23日秘書長關於聯合國伊朗和伊拉克軍事觀察團的報告,並注意到其中表示的意見,

1.決定按照秘書長的建議,將聯合國伊朗和伊拉克軍事觀察團的任務期限再延長兩個月,至1991年1月31日止;

2.秘書長在1991年1月內提出一份報告,說明他就軍事觀察團的未來同當事各方進一步協商的情況,以及他對這個問題的建議。


第2961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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