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682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681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682號決議
1990年12月21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683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1990年12月21日
第682(1990)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設立聯合國駐塞浦路斯維持和平部隊最初為期三個月的1964年3月4日第186(1964)號決議

還回顧其以後延長聯合國駐塞浦路斯維持和平部隊駐留在塞浦路斯的各項決議,其中最近的是1990年12月4日的第680(1990)號決議

重申安全理事會主席1990年5月30日的聲明,其中安理會成員強調,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的開展和維持必須具有健全而有保障的財政基礎,

秘書長報告中指出的以及安全理事會主席1990年6月15日的聲明中表示的聯塞部隊面臨日益深化的長期財政危機表示關切

1.決定審查聯合國駐塞浦路斯維持和平部隊的費用和籌措經費的問題的各個方面,其中銘記着聯塞部隊面臨的財政危機和秘書處調查組1990年12月7日的報告,並在1991年6月1日以前就為使該部隊有一個健全而有保障的財政基礎,籌措聯合國應承付的聯塞部隊經費的其他安排作出報告;

2.又決定至遲在1991年6月初以前,全面而有力地審議本決議第1段所述審查的結果,以期於1991年6月15日當日或以前在延長任務期限的同時,實行聯塞部隊籌措經費的其他方法,這些方法可包括,除其他外,利用分攤繳款。


第2971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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